时评新人观澜

贺晴怡:保护消费者权益,不止“315” 更要“365”

2022-03-18 09:57:47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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翡翠直播的江湖骗术、“土坑”酸菜、变味的粉条、围堵校园的抽奖陷阱……以“公平守正安心消费”为主题的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如约而至。每年此时,各级消费者保护组织、不同媒体“来势汹汹”,众多行业生产乱象、消费维权信息都会在短期内集中曝光;央视的“3·15”晚会,更是吸引眼球,让观众们在这台别样的晚会中感受打假的快意恩仇。

然而,与“3·15”当天的打假狂欢相比,背后显现出来的问题更加引人深思——每年的“3·15”都有众多商家被曝光,为何这些问题平时未能揭发出来呢?“3·15”让众多不法商家忌惮不已,可剩下的364天消费安全该如何保障呢?由此可见,消费安全任重而道远,保护消费者权益绝不能仅限于“3·15”这一天。

相关调查数据显示,我国近九成消费者都曾遭遇侵权,其中超半数的侵权行为发生在网购领域,但超六成消费者放弃维权,且95后维权意识最差。在日常生活中,消费者遇到侵权的行为往往选择了隐忍。一方面,侵权企业唯利是图,无视消费者合法权益。受维权程序复杂,厂家、经营者拒不认账等众多因素影响,消费者维权需要花费的时间、经济、精力成本往往大于本身的权益,导致了更多消费者不愿去维权。另一方面,当前商家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成本过低,部分商家违法行为获得利益远远高于遭受的处罚,侥幸心理反复作祟,导致消费领域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更重要的是,有关部门或平台跟进缓慢,监管部门动辄和稀泥或者无原则善后,相关部门监管不力导致侵权企业愈发猖狂,最后被牺牲的只能是消费者的权益。

不可否认的是,在“3·15”消费者维权日开展维权宣传是必要的,有利于在全社会营造一种消费者维权氛围。但对社会发展而言,维护消费者权益应始终坚持天天“3·15”,而不仅仅注重于某一天、某一时段。

早在2014年,国家就出台了新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专章明确了消费者的权利、确立和加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基础,鼓励、动员全社会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同承担责任,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法行为进行全方位监督,进一步弥补了原有法律、法规在保障消费者权益方面调整作用不全的缺陷。然而,消费安全的保障仅仅靠政府在法律方面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相关单位更应积极落实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健全消费投诉机制和纠纷解决机制,加大对违法企业的惩罚力度,进一步拓宽维权渠道,坚决打赢“改善消费维权环境”这场持久战。

消费者保护不是一个“3·15”就能够解决的,真正要解决这个问题除了政府的努力,关键还得商家和消费者共同发力。个人的利益像青草的影子,公众的利益像高耸的天空。在市场竞争愈发激烈的当下,商家切不可为了眼前利益而做违法犯罪之事,相反,努力守住自身底线,加强品牌建设,成为公众衣食住行有力的支援军才是其奋斗的方向。作为一个消费者也应该增强维权意识,懂法、知法、守法、用法,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勇敢的说“不”!

“3.15”又称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旨在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消费者权益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但我们不能等问题在315曝光后才开始解决,更应该注重日常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让消费安全落实在每一天。

责任编辑:任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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