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铿锵而歌

程振伟:“确保体育课时不被占用”入法,锻炼权须敬畏

2022-06-28 17:26:12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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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体育法近日颁布,明确提出国家将体育科目纳入初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新增“确保体育课时不被占用”“保障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不少于一小时体育锻炼”等条款。

教育的本质,是实现人的充分发展。何谓“充分发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近年来,关于教育的认知在不断深化,党和国家层面“让教育归位”的制度安排接连出台。过去被文化课学习挤压的“艺术教育”“劳动教育”,都得到“教育主体地位”的安排。从立法层面确保体育课“不被占”,侵犯体育课开设和体育锻炼权就是“违法”,体育课有望迎来“教育中主体地位”的春天。

体育课何以一直被忽视乃至无视?体育不同于劳动,劳动是人的生存需要,人从事劳动是本能需求。而体育则以强身健体增强体魄精神力量为目的。我们常常说“民族精神”“民族意志”,一个民族没有强健的身体,何谈民族精神、意志?现代民族国家,民族自信和民族认可,往往都是从发展体育特别是竞技体育入手,就是看重了体育对民族精神力量的重塑。立法确保“体育课”,就是从国家意志出发捍卫体育在教育中的主体地位,促使全民族锻炼,这些符合国家民族共同利益。

体育课不被占的立法保障,是基于“学校体育课一定要开足开好”的常识被摈弃的严峻现实之上。曾经,体育课老师的体育课,一再被占用,因为被认为可有可无。“小胖墩”“小眼镜”现象,多少与体育课开设不足、缺乏常规锻炼有关。而学校里的“体育课边缘化”,必然会导致“课外锻炼被轻视”,导致年青少年整体体质发展不乐观。

法律意味着国家意志,意味着其执行无商量余地。教育管理者要对体育课的“主体”地位心存敬畏。体育老师也要更自信有定力,“我的课我做主”,谁也没有权力占用。广大青少年不妨把“锻炼权”的公民权,转化为自觉锻炼参加体育活动的自觉行动,身体好有强劲体魄才有更美好未来。

清华大学教授、著名体育教育家马约翰先生曾提出“体育的迁移价值”理论,他认为“运动可以使感觉更敏锐,使意识得到发展,因而把性格的意识迁移到社会生活中,即在体育运动中产生的优秀品质同样可以表现在社会生活中,因此体育是产生优秀公民最有效、最适当和最有趣的方法。别把体育不当正事,加强青少年身体素质、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国家意志,正当转化为青少年积极从事体育锻炼、全民健身提升体质的巨大洪流。(程振伟)

责任编辑:任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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