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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暑期打工权益不被“缺斤少两”

2022-07-08 10:08:26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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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大学生利用暑假打短工,但由于缺少劳动合同保护等原因,权益遭遇“缩水”现象时有发生。律师提醒,暑期工属于参加短期劳动或提供不定期劳务,尽管不以就业为目的,但仍受《民法典》关于雇佣关系的相关法律保护。(7月7日 工人日报)

暑假工权益“缺斤短两”已经不是什么新闻,每年暑假欠薪、无福利等权益遭遇“缺斤少两”现象时有发生。为了维护权益,不少选择利用这段时间提前感知社会,走进企业实习或做兼职的在校学生为此“劳心劳力”得不偿失。但是,由于缺少劳动合同,难以认定劳动关系,许多暑期工面临诸多维权难题,有的甚至走上了漫长官司之路。如何争取合法权益,不被侵犯或者“短斤少两”,愉快度过暑假打工生活,就需要大学生善于拿起法律武器,针对劳动关系、薪酬待遇约定、保障等问题,利用《民法典》等法律条款,合理伸张权利,保护合法权益。

首先是劳动关系的确定要多一个心眼,掌握必要的证据。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这一规定,暑期工不属于劳动关系范畴,并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的基本条件,但是,参加短期劳动或提供不定期劳务,属于雇佣关系一种,依然受法律的保护。暑期打工可以不签劳动合同,但一定要留存打工有关证据,从上下班打卡、工资签领,再到日常工作记录,都应该应有尽有,发生纠纷时,这些证据材料,就是证明工作经历或者勤工俭学事实的证据,能争取到法律的保护。

还有,明确报酬需要“白纸黑字”,留有痕迹。按理,暑假工不能签订劳动合同,但这并不妨碍双方就工作责任、报酬待遇等具体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细工作时限、工薪计算、薪酬标准、发放时限、吃饭住宿等具体问题,签订一份简单的工作协议。就算是在协商或协商不明确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方式,把薪酬标准固定下来。这样做不但明确有关薪酬计算或发放薪酬标准,也为可能发生纠纷留下可靠证据或痕迹,在发生薪酬争议时,更有利于进行自我保护。

再有,暑假工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合理购买意外保险等,增强应对意外事件能力。尤其是从事一些有安全风险的工作,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坚持安全操作、安全生产。在用工单位不提供保险等待遇的时候,要根据实际合理购买相应险种,以备不时之需。如果遭遇伤害等特殊情况,即便是雇佣关系,也能保证救治、康复等费用开支,不至于为责任和赔偿问题未确定或争论不休、无法达成一致,而延误治疗时机,充分保障自身医疗和其他权益。

勤工助学虽然不是正式就业,但其薪资待遇等劳动权益保障,同样受法律的保护,这一点是不容置疑的。希望全社会对此关注重视,积极保护暑假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希望打工的学生要勇于善于维权,确保暑期打工权益不被“缺斤少两”。(黄跃成)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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