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评论写作的要旨之一就是快速。但是,有的时候,速度过快容易导致失速。
比如,当有媒体报道河南南阳商人杨金德因进京上访被以黑社会立案,后因当地警方对其进行的“坐火箭”、“上大秤”、“洗鬼脸”等刑讯而致瘫痪一事时,稍微有点法治观念或正义感的人,都难免要拍案而起。但是,也许就在人们拍案将起之时,河南警方却一口否认了所有指控。旋即,就在人们松了一口气的时候,杨案被告律师在质疑河南警方“自查”结论的同时,又连发照片,“请全国人民看看”究竟谁真谁假。显然,如果评论者在第一时间就洋洋洒洒开论,而河南警方的自查又是经得起推敲的话,那么,评论者不就成了向风车宣战的堂•吉诃德?
再比如,本月11日,当有媒体引述宁波晚报的消息称,宁波市拨款5000万,准备在5年之内“批量”生产1400名乔布斯的时候,评论家就必须先按捺住冲动,静等“澄清”。10天过后,虽然未等到“澄清”,但事情的来龙去脉也基本清楚了。所谓“批量生产乔布斯”,不过是媒体在报道宁波市新出台的一项重大人才培养工程时,在新闻标题上搞的一个噱头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