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洪涛:有学者为破解行政性垄断开出的药方是加强立法和设立公诉制度,从长远来看此种建议无可厚非。但我认为,现有的法制资源已相对完备,行政性垄断形成的重要原因不是无法可依,而是执法不严,比如《行政许可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中关于许可设定权及违法处理等有较为详尽的规定;《立法法》和《监督法》中也设立了规范性文件的抽象审查机制。因此,问题关键不在立法多少而在践行法治的勇气与能力。充分发挥法制威力并拓展法制空间,是治理行政性垄断的最优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