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礼在担任四川省达县县委书记和宜宾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受贿数千万元被判死缓。陈光礼称,苦干了几年,感觉升职无望,该考虑一下后路了,所以想趁换届捞一把。他还表示,看到不少官员很有钱,自己只是“适应大环境”。(9月25日人民网)
“适应大环境,随大流挣钱”、“感觉提拔无望,考虑自己今后的路”、“从开始拒绝到小收少收,最后是来者不拒”,诸如此类的贪官“忏悔”早已被重复N遍了,如今由陈光礼之口“复述”出来,大家自然不会再感到意外。
落马贪官的悔过越来越雷同,也越发说明他们走上贪腐之路并非巧合,东窗事发受到法律制裁同样“不谋而合”,是必然的结果。陈光礼说自己是交流干部,政绩不错群众基础也好,但到了提拔的关键时刻始终处于劣势,2007年前几次换届都没机会,才动了捞一把、留后路的念头。然而,他的犯罪事实却发生在2002年10月至2009年2月之间,“升职无望”如何能够自圆其说?
官念不正,摆不正为自己当官还是为党的事业、为人民群众当官的关系,甚或当初削尖脑袋往官场挤、谋求提拔机会,就是冲着权力生财的魔力,就是为了今后有机会“捞一把”,就是思想不正、动机不纯,非得找出种种理由做最后的自欺欺人。升官为捞,升不了官还是要捞,难不成官职成了天然的捞钱工具?
不断复制的贪官悔过书,警示意义当然有,同时也叫人担心,鳄鱼的眼泪见得多了,公众出现审丑疲劳自然难以避免,同时会不会令少数官员更麻木、更侥幸,反对这些习以为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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