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南方都市报》报道:“孩子表现不好,就在他脸上盖个蓝墨水的印章,这跟古代给犯人脸上刺字有什么区别”。25日,有家长向南都投诉称,龙华新区民治街道上芬小学有老师在表现不好的学生脸上盖章以示批评。
图章代表着权力、特权,而给小学生脸上盖图章,同样是一种霸道的特权作祟。
校方称“动机良好”,如果果真动机良好,那就有请其在自家孩子脸上如此良好教育一次如何?三年级小学生才有多大?仍然不过是10岁左右的孩子,而自家孩子无论管有多大,一样是从童年过来的,那是否可以尝试一下在自家孩子脸上盖章以示惩戒或者鼓励?
副校长称“动机良好”,那对副校长本人来试验一次如此“动机良好”又如何?如果感觉不错,可以推广,那在这位给孩子盖图章的老师脸上也来一次盖红章或者盖蓝章,岂不是也很好看?
《水浒传》里面的好汉多数被官府盖了“图章”,上书“某某府某某县刺”,其结果是好汉们的脸上成了耻辱柱,要多难看有多难看。想切下来已经是不可能,想抠下来当初给刺字的行刑者万万不可能给你这个方便,因此说这样的耻辱就伴随其一生。老师给孩子们如此盖章,其思路是不是源于这种给犯人刺字?
还有一种盖图章,那就是给猪牛羊们准备的检疫章,谁都知道这种图章想擦掉很难。那么,小学生们回家之后,渗入到汗毛孔里的图章又如何洗刷得掉?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给校长盖个图章,恐怕校长不会说这人“动机良好”,给这位老师脸上盖个图章,老师会说侵犯其人权,那小孩子们还有没有人权?小学生们还有没有人格、尊严?
渗入到汗毛孔里的颜料很难洗掉,而投射在心灵上的阴影何时能够洗掉?老师一句鼓励的话,可以让一个孩子记一辈子,同样,老师一种伤自尊的行为,可以让一个小学生伤一辈子。而这位老师显然不仅伤的是小学生的自尊,还有人格,人权,这又是一种何等的伤害?
谁在纵容,谁在漠视这种带有古代刺字色彩的惩戒学生的行为?上芬小学副校长李裕表示,这一情况仅在三年一班存在。涉事的郭老师刚刚来校参加工作,经验欠缺,动机良好但操作错误。“仅在”已经足矣,而这是教育经验欠缺的问题吗?最令人看不懂的是这句“动机良好”的判断。就凭这句话就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可以抵挡家长的质问学生的不满吗?给小学生施“黥刑”,老师的动机有多良好?
因此说,先问问校长的动机到底良好与否,是否站在维护小学生人格尊严的底线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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