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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 彬:准生证“微改革”,改革在行不在言

    近日,国家人口计生委下发通知,要求夫妻双方户籍地、居住地的基层部门,均有责任为其办理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登记);各地应精简办理准生证所需材料,对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当事人需补齐的全部材料;户籍地、居住地之间不得相互推诿;申请人可委托他人代办等。

    君子不言,言必有中。这次的改革,也切中了民间诉求的最强点:流动人口的准生证难办。就在上个月初,媒体集中报道了民众办理准生证时遭遇的各种困难。有人为办一个准生证,盖章、签字就达40多个,接触单位10多个,耗时两个月!这还算正常的,更糟糕的是各地、各部门土政策、口头政策横行,最终导致民众办证时遭遇各部门相互要求对方先提供某证明的“死循环”。

    11月8日,早报发表的“东方评论”《准生证“微改革”,政府服务大进步》提出:改革不妨从“微改革”开始,从群众怨声最大的小事做起,从准生证申领流程改革做起。计生部门应及时转换理念,化管理为服务。11月23日《人民日报》也发表了题为《准生证不该折腾人》的评论文章。这次国家人口计生委下发通知,及时简化手续、规范流程,正是回应了此前民间的诉求,为老百姓办了一件实事。“微改革”虽在意料之中,但来得如此迅速,还是给人们带来了惊喜。

    随着中国公共卫生服务水平的提升,为充分保障母婴健康,产前体检、建档成为必不可少的保障措施。为方便相关单位安排产床、产检等公共资源,这种产前登记是必要的。另一方面,因为中国正经历着快速的城市化,流动人口数字巨大,人户分离现象严重,旧有的基于户籍的公共管理、服务体制与现实严重脱节。准生证“难办”的本质,还在于各地、各系统各自为政,相互扯皮,不能“以人为本”形成服务公众的合力,社会管理水平落后;旧有户籍登记制度与属地化服务相矛盾;政府服务水平跟不上公众的需要。

    十八大报告中强调要“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11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指出“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这引起了全国上下的共鸣。大到民族复兴之路,小到准生证的便民“微改革”,都需要摒弃空谈,力行实干。

    准生证制度的积弊已经给中国数以千万计的流动人口带来许多烦恼,诸如户籍地、居住地两地推诿办证,强令孕妇必须回户籍地开怀孕证明等等。这些行为既没有增强办证的严谨性,又严重浪费公民的金钱、精力,乃至影响母婴健康。但积弊层层累积、坚冰渐成,制度之痛痛在老百姓的身上,基层官员却依然不觉,不想改革、不愿改革,乃至个别官员还存着“浑水摸鱼”乘机寻租的心思。

    其实,类似虐民害物的制度,就应该及时剪除,这不需要高深的理论,只要官员对于改革滞后之痛感如身受,“见不善如探汤”,就能及时启动改革。像准生证这种理顺机制、便民服务,不涉及既得利益调整的“微改革”,只要做得及时、做得到位,让普通公民得到实惠,就能让公众感受扑面而来的改革正能量。改革在行而不在言,“理论一打,不如实际行动一步”。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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