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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1】宋明德:五问南街村主任

    贫困县村主任圈地60亩建庄园,被县纪委和县国土局查处后仍在建设。据记者调查,这事发生在国家级贫困县鲁山县梁洼镇南街村,庄园确实存在,内有小桥、溪流、池塘、凉亭、园林等,占地规模远超之前所流传的“东莞村支书的豪宅”。(2012年12月5日大河网)

    这贫困县村主任的胆子真够大的,竟然“圈地”60亩建庄园,且被查后仍在建设。庄园规模之大之豪华,远远超过之前流传的“东莞村支书的豪宅”,可是据称“原来这些地方并不是耕地,都是荒坡地,他(孙某)想着整一下,让群众有个玩的地方……”依笔者来看,这事儿远远没有目前媒体所披露的那么简单。那么,村主任圈地建庄园,到底有何隐情?问题又出在哪儿呢?

    一问,有没有村庄规划?“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早在十六届五中全会上,党中央就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标志着我国农村掀开了新农村建设的新时代。然而,村庄规划的“缺失”和村庄建设投资主体的“缺乏”,一直是农村发展的两大“软肋”。尤其是村庄规划的缺失,让农村发展“无路可走”。对于贫困县的农村而言,更应该高度重视规划引领,坚持规划先行,充分挖掘发展潜力,避免村庄发展再度陷入“乱劈柴”式的恶性循环。对于南街村圈地建设庄园而言,如果此项建设已经列入规划,符合规划,那么,不仅不能停,而且要建好。

    二问,有没有民主决策?村民自治,民主决策,有法可依。决策是不是民主,对于农村发展、基层管理而言尤为重要。“管理民主”,是党对农村发展的战略要求,更是推挤社会民主进程的必然趋势。在新农村建设中,必须充分征求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认真听取村民的意见,集中民智,做到在决策过程中尊重民意、顺应民意,在大多数人形成共识的基础上,再决定实施。那么,南街村在决定占地60亩建设庄园之前,有没有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形成群众共识呢?

    三问,60亩土地到底什么性质?是耕地,还是荒坡地?60亩土地到底什么性质?弄清楚这个问题对于南街村村主任很重要。如果是耕地,在国家严守18万亿基本农田范畴,那么就有违背我国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法律法规(条例)和制度的嫌疑;如果是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占用的荒坡地,则符合“严格保护基本农田, 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从严, 占用荒坡地、 劣质地和山地适度从宽”等相关规定。

    四问,庄园姓“公”姓“私”?占地60亩,内有小桥、溪流、池塘、凉亭、园林等,如此“小桥流水人家”,真可谓小村庄、大手笔,为村庄撑门面长面子。如果这项工程是村子里的公共设施建设,而不是为村主任或者其他人修建的个人庄园、别墅,那将是一件功德无量的大好事儿。对于村主任及村委会而言,既精心打造了提升形象的标志工程,又倾情建设了赢得民心的惠民工程,岂不一举多得?

    五问,村主任有没有贪腐问题?这是一个似乎与新闻事件没有多大关系的问题,其实不然。往往在热衷于“圈地”、热衷于工程建设的背后,隐藏着巨大的见不得光的经济利益。从“圈地”中“圈钱”,从工程建设中“赚钱”,早已是公开的秘密。“打铁还需自身硬”,请问南街村的村主任,你经得住诱惑么?如果你经得起“廉关”的考验,群众当然更加相信你,你也是当之无愧的,有市场经济发展头脑的好村官。

    “村主任圈地建庄园”饱受质疑,到底有何隐情?问题出在哪里?一切都尚未真相大白。笔者相信,时间一定会将真相暴露在阳光下,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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