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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默:“假公函”骗倒上访人警醒了谁?

    2011年9月,杨某、向某等人听闻粟丁科上访告状有一套,便找到粟丁科帮忙。为获取杨某等人信任,粟丁科伪造了两家相关省级机关的两份转办函,并以需要活动经费等名义,骗取杨某等人现金2万余元,以类似手法,还骗了覃某等人5.9万余元。2012年4月,粟丁科为了继续骗取杨某、覃某等人的信任,又伪造了两份相关省级机关文件,并盖有假公章。日前,涉嫌诈骗罪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粟丁科,被湖南省泸溪县检察院批准逮捕。(1月16日《检察日报》)

    “信大不信小,信上不信下,信访不信法。”这种诡异现象,近年来非常普遍。许多矛盾纠纷本来可以通过正常的法律渠道解决,但有关当事人就是不信法而不断信访、缠访、闹访。现实亦如是,通过信访引起领导重视,领导级别越高、批示越明确,解决问题越快;而地方官员则害怕信访,怕信访捅出漏子,披露问题,影响形象,通常压着、捂着,使群众更加迷信信访的“魔力”。可以说信访生态的不正常,是造成群众信“访”不信法的主因。

    在信访人心目中,信访是有讲究的、有技巧的,要达到信访目的是需要成本的。于是有心人总结出林林总总的信访秘籍、信访指南、信访注意事项等等,甚至还衍生出一些以信访为业的专业户——专门为信访人士提供帮助而谋取利益。他们或者充当信访“高参”出谋划策,或者充当信访掮客帮助找关心走门路,或者充当陪同壮大声势等等。

    回到案件本身,犯罪嫌疑人粟丁科以“上访告状有一套”而闻名,是典型的“信访掮客”,其对信访人的心理预期和需求可谓是洞如观火,异常清楚。为此,在杨某、向某等人找上门来起,一场骗局就悄然上演。为了取得信访人杨某、向某等人的信任,绞尽脑汁,通过炮制省级机关的假公函、假公章,营造信访取得进展、成功有望的假象。标榜自己的“努力”,希望在招手,骗取信访人的信任,从而达到将信访人当成“提款机”的目的,先后成功诈骗杨某等人7.9万余元。要说犯罪嫌疑人粟丁科诈骗的手段并不高明,甚至很拙劣,诸如谎称“需要活动经费”、“关系人母亲过生日”、“垫付举报奖励手续费”等,均属于上不得台面的违法违纪勾当,而作为信访人的杨某等人,本应该能够识别骗子的嘴脸,但他们轻信“转办函”、“省级国家机关公文”,被“成功信访”遮住了眼睛,蒙蔽了心智,被人卖了还乐滋滋帮着数钱尚不自知!

    “假公函”骗到上访人,对于上访群体是一个警醒。信访制度是国家用来畅通民情表达渠道,倾听民声的重要制度。民众上访是进行自身权利救济的重要途径,各级信访部门开展信访工作都有正常程序和规定,不存在拉关系、走后门等不正之风。其实,信访应当依法信访,处理矛盾纠纷亦应当依法,不存在投机取巧的维权,更不存在投机钻营的信访,无论信访还是维权都必须在法治轨道运行,“假公函”骗到上访人就是不按规矩出牌的结局!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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