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上午,安徽省凤阳县公安局原局长陶勇因涉嫌受贿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在该省天长市法院出庭受审。检察机关指控称,2011年2月,陶勇为了开设银行账户、收受回扣和将来隐匿房产的需要,提供其本人照片,并伪造自己的姓名、出生年龄等户籍信息,指使凤阳县公安局西泉派出所有关人员,以“章伟”的名字,帮助其办理了一张居民身份证。分别在合肥、南京开设了两个银行账户,一个用于存放私房钱,另一个则用来收受贿赂。(检察日报1月18日)
随着我国反腐风暴的掀起,形形色色的贪腐官员纷纷落马,对一位县公安局长因贪腐落马,人们确乎已经“审丑疲劳“,见怪不怪。纵观陶勇的贪腐行径,如检察机关指控,陶勇利用职权收受利益单位回扣、利用职务之便参以“干股”,要求部下关照参股公司获取好处费等。也没有什么特别出彩之处,与那些落马官员贪腐行径相比,也就大同小异。陶勇贪腐案唯一与众不同之处,在于他为了“收受回扣和将来隐匿房产”竟然想到设立“贪腐分身”。真是:狗急跳墙,人急生智!
兔子为了给自己留个后路,常常掘三个窟,谓之为狡兔三窟。如今,贪腐官员竟然放下人的尊严,俯下身子,虚心向兔子学习,学习“狡兔”如何“留后路”,如何躲避聪明猎人的猎捕。这份勤奋好学精神,不由让人感叹不已。
陶勇一直在执法部门身居要职,可谓仕途畅达、威风八面。无论担任城管执法局局长还是公安局长,作为执法人员,其对贪污腐败给社会带来的危害,对个人带来的后果,可谓是耳熟能详,深知个中利害。他手中的权力,本是用来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但他忘记了自己的职责,忘记了人民的重托,禁不住腐败的诱惑,玩起了以权谋私的勾当,滑向了贪腐的深渊。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陶勇掌握了太多侦破犯罪的技能,也十分了解贪腐暴露的规律,为了长远的贪腐做打算,更好的隐蔽自己,陶勇于是就打起了“狡兔三窟”的算盘。
陶勇“立志”贪腐可谓志存高远、蓄谋良久、用心良苦且别开生面。一是打造“分身”。他通过伪造姓名、出生年龄等户籍信息,利用职权指使派出所有关人员,以“章伟”的名字,帮助其办理假居民身份证。二是多头开设银行账户。他利用伪造的身份证件,分别在省城合肥和江苏南京开设银行账户,将自己贪腐来的钱款,分为“私房钱账户”和“受贿账户”分别储存。如此深谋远虑的贪腐手法,无疑为贪腐行业带来了“技术革新”,更给反腐斗争带来了新的技术难度!
笔者认为,反腐斗争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反腐形势复杂多变,这是人们的普遍预期。陶勇的落马给反腐工作以新的警醒:反腐斗争中,不仅要对贪腐官员的“真身”进行严厉打击,重拳出击,绝不手软,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而且应当慎之又慎、细之又细、乘胜追击,切不可挂一漏万,放跑了贪腐分子的“分身”,使反腐功败垂成。因为,很可能贪腐官员的“分身”隐藏着更令人震惊的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