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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钟哲:尊重行人路权也是缓堵的内涵

    市内很多路口地上施画了人行横道线,并标记出“车让人”的字样。但记者在几个路口观察,很少见到机动车让人的情况,路边行人只能等到凑够足够多的人数,集体过马路,车辆此时才会减速;行人也不得不在车流中快速穿行。(4月18日《西安晚报》)

    相信这是很多市民亲身体验过的事情,也相信这种情形,不惟西安独有,各地都能见到类似的情况。要不,怎么会称为“中国式过马路”呢?

    如果说在有红绿灯的路口,“中国式过马路”没有道理应该谴责,那么在没有红绿灯而且标明“车让人”的地方,车辆川流不断速度很快,压根就没有礼让行人的意思,行人凑数通过,板子就不能打在行人的身上。——至少,他们不应承担全部的责任。

    那么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首先,红绿灯要合理设置,尤其是车流大的地方。比如小寨东路和慈恩西路交汇的丁字路口,因为这里毗邻长安八景之一的“雁塔晨钟”,游人如织车流较大,行人想要等到一次完全没有车辆通过的机会,几乎很难碰到。无奈,有的人继续向前,走到下一个有红绿灯的路口再说。这就是设置上不尽合理需要改进的地方。其次,既然画了斑马线,又有车让人的“提醒”,行人就有优先通过的路权。因此遇到这种地方,“车让人”合规合理,司机理应尊重行人的权益。

    理解礼让、互相尊重,这既是文明市民的素养,也是解决交通拥堵的内涵,是软环境建设的需要。尊重是相互的,尊重需要尊重的呵护,也需要尊重的滋润,单向度的尊重无法获得持久的动力。如果再用傲慢透支尊重,那么尊重就会坍塌,演变成对立或者报复,也不是没有可能的事情。——谁能说“中国式过马路”里,就没有这样的情绪?

    因此希望驾驶人员,能在车让人的地方,稍稍踩踩刹车,看看是否有人等待有人通过,给他们基本地尊重。这样,就会减少行人见缝插针、窜来窜去、埋下了事故的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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