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稼人种地,种在人收在天。如果老天爷下雨也要收费,你怎么看?5月18日,有网友在江西微博中爆料,称吉安市泰和县某村收取农民种地的“天水费”,从2007年起,每亩责任田每年收17元。随后,大江网记者联系上泰和县水利局,该局一位彭姓局长对此回应称,网友反映的“天水费”应该是水库灌溉农田的水费,且本着谁受益谁交费的原则收取。
彭局长最后向记者透露,针对网友同时反映的某些村通过收取农田灌溉水费巧立名目乱收费的情况,水利局已经派人下去调查,将在第一时间将调查结果公布,给网友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我们不管事件的真相如何,是否是泰和县水利局收取的“天水费”还是正如彭局长所说是某些村通过收取农田灌溉水费巧立名目乱收费,如果有人收取“天水费”,那么泰和县水利局就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前者属于其明知故犯,自然要严惩;后者泰和县水利局则未尽到监管的义务,也要对此事负一定的责任。
乱收费是腐败滋生的渠道,严重损害了国家的利益,侵犯了群众的合法权益。虽然我国一再强调要禁止乱收费问题的发生,但在某些地方,一些官员法律意识淡薄或无视法律存在,仍旧我行我素。
治理乱收费问题,首先作为地方官员就要加强法律意识,学会自我约束,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不留死角,认真搞好农村乱收费问题的排查治理工作。 要广泛走访群众,明查暗访,如发现违规收费行
为,立即立案查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有违法行为的要坚决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其次要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切实提高群众参与对乱收费行为的举报,监督各级机关干部。
对于乱收费问题,广大党员干部要警钟长鸣,就能从源头上制止和预防腐败的发生,真正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