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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2】张 娜:自证“活着”是养老制度的短板

    唐明珠是四川一名退休职工,目前与女儿、女婿一起居住在江苏苏州。每年7月,他都要不远千里坐火车赶回老家,为的是进行养老待遇资格认证。由于居住在非本人养老金的发放地区,这些老人要想领取养老金,就成了麻烦事。按照惯例,这部分人的养老金领取,需要回到原工作地办理相关手续,进行资格认证后才能最终在退休居住地正常领取。(11月29日 新华网)

    为杜绝冒领养老金对退休人员进行生存确认,现实中确实具有的必要性,无可厚非。毕竟,冒领、多领养老金的现象确有存在,这种行为严重损害国家和公民的利益,应被及时有效遏制。但是如果因此要求老人无论在什么地方,什么情况下都要亲自到养老金发放地区进行资格认证,未免就太不人性化了。身在异地的老人为此要颇费周折、千里迢迢的赶回来,耗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不说,老人的身体也禁不住这样折腾啊!如果有老人瘫痪在床,不能行动,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呢?不知道相关部门会不会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上门服务。

    自证“活着”的养老资格认证方式,无论是从传统的“尊老敬老”的道德文化来讲,还是从最新实施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法律层面来看,这种做法显然都不可取。笔者认为,退休人员异地支取养老金须回乡资格认证只为证明“自己还活着”,实在是劳民伤财、费力不讨好,此乃是养老制度的一大短板。

    近几年,养老制度改革愈吵愈烈,逐渐演化成了一块难啃的硬骨头。顶层设计在此不做过多讨论,单是细节问题就难以令人满意。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养老制度改革的路上迈出了重要一步,需要公平合理设计制度,更多的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更需在细节上下功夫来扫除“养老焦虑”的雾霾。

    其实,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的方式可以采取多种途径,并非只有到原工作地当面认证这一种方式。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因人而异,对待特殊情况、特殊人群应该采取特殊待遇,以体现人文关怀,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尤其是对为祖国做了一辈子贡献的退休老人提供贴心服务。对于不能行走、卧床在家的老人,基层干部可以携带摄录设备提供上门认证;对于异地居住的老人,可以利用先进技术采取网络认证、异地认证等方式。这样办理的认证,也更加规范、高效、透明、公平、公正。

    难题需要一个一个去攻克,制度需要一项一项去完善。养老制度从顶层设计到细节落实都关系到老年人的切身利益,只有心中装着老人,设身处地为老人着想,集思广益,群策群力,才能真正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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