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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 娟:弃婴岛要当“保护舱”也要成为“追悔场”

    南京社会儿童福利院的弃婴岛自12月10日启用以来,几乎每天都收到弃婴,最近几日更是有外地的父母开车把孩子送过来。本来是为保障弃婴生命的“安全岛”,设立之后却带来了更多的弃婴,现实与初衷的违背让福利院方面显得十分尴尬。(12月24日《大河报》)

    弃婴岛从设置之日起,社会上的争执就不绝于耳。赞成者认为,这是人性化的慈善,是尊重生命、珍重生命的体现;反对者则担心,此举会变相鼓励遗弃行为。弃婴岛之所以会引起广泛质疑,是因为目前还没有健全的配套措施来保障弃婴的利益,客观上造成了人们“一弃了之”的现状。

    在大自然最底线的天然法则里,父母爱孩子是一种本能,没有谁会愿意抛弃自己的孩子。仔细剖析每起弃婴行为,背后都有说不出的隐痛和苦衷。比如,未婚先孕,违反计生政策,婴儿患严重先天性疾病,重男轻女观念的巨大压力等等。可以说,弃婴背后是人性、亲情与现实的博弈。设置弃婴岛作为一项政府兜底措施,只是给这场博弈的失败者找到一个为自己减轻罪恶感和寻求心理平衡的出口,并不能防止和解决弃婴问题。只有让人们敬畏法律,健全社会保障,唤回人性和亲情,才能最大程度遏制弃婴行为的发生。

    前不久,民政部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设立弃婴岛是基于生命至上、儿童权益优先的原则,与刑法打击弃婴犯罪并行不悖。不可否认,目前我国对非法鉴别胎儿、弃婴等违法犯罪行为存在取证困难、打击不力的现象。对“少女妈妈”、严重先天性疾病的婴儿,社会救助也不够到位。因此,只有从法律上加大打击力度,才会使人们“不敢弃”;只有完善社会保障,才会让人们“不愿弃”。

    在解决“不敢弃”和“不愿弃”的同时,更要为弃婴者重新找回人性和亲情创造条件机会,使人们“不会弃”。有调查显示,尽管有些人迈出了弃婴这一步,但由于社会压力、亲人劝说以及内心自省等,许多都表示后悔和试图改过。只是慑于法律责任、道德谴责和经济压力等,最终不得已把“一时之弃”变为“永久放弃”。

    通过人性化的制度设计和有条件的法律豁免,促使弃婴者自我纠错,已成为一些国家遏制弃婴的有效办法。比如,德国也有“弃婴保护舱”这样类似我国弃婴岛的机构,该国法律规定,弃婴家长可以在8周内反悔并从“弃婴保护舱”取回自己的孩子,政府对其弃婴行为予以保密,并且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8周之后,被弃置的婴孩将会向社会开放领养。如果我国各地的弃婴岛不仅能够成为弃婴的“保护舱”,也能成为弃婴者的“追悔场”,那么就能在有效减少弃婴方面发挥出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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