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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旭东:治污,“罚时代”是必需的过渡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4-05-08 14:36:11  责任编辑:霍骋远

    北京一季度征收的排污费达8800万元,这一数字是去年同期的10倍多。昨天,在北京市环保局的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仲崇磊介绍,这是自今年1月北京大幅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以来,环保部门首次公布北京市收缴的排污费金额。据了解,这部分费用将全部用于北京的污染治理。(5月7日《京华时报》)

    治污在行动,向排污“亮剑”,向蓝天碧水“奔跑”。3月起实施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被称为“史上最严”条例。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调研员晏向阳介绍,《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首月,已立案100起,处罚金额301.3万元,尚有64起案件正在处罚程序中。很多地方开始对排污出“重拳”,对治污不手软。

    治污行动进入“罚时代”。企业排污炼成“千年狐”,治污就不能能“玩聊斋”。“罚时代”,是以重罚为手段,让排污企业付出高昂的代价;以加大违法成本为手段,让排污企业不敢超标排放。现阶段,环境污染与环境破坏已至令人发指的地步,治污刻不容缓,“罚”不可少、“罚”不容情,必须有效地发挥出“罚功能”。社会要形成共识,治污,“罚时代”是必需的过渡,是通向生态文明的一把钥匙。

    治污轨道步入“法时代”。其实,相关法律一直存在,但是,包括执法在内,都存在着失之以宽、失之以软等现象,还不能称为名副其实的“法时代”。以新《环境保护法》的诞生为标志,“法时代”将实至名归,这部被称为中国现行法律中最严格的专业领域行政法,首次将生态保护红线写入法律。新环保法还着重加大惩罚力度,对污染企业按日连续计罚,罚款将上不封顶。更为关键的是,以新的法律武器和手段来重典治污。

    环境保护催生“发时代”。罚或重罚不是目的,旨在通过惩戒发挥威慑作用,并捍卫法律的尊严,更贵在鞭策企业转型升级,拆除企业与污染的“黄金搭档”,告别“一半是黄金,一半是污水”的发展路径。牺牲环境的发展不是“好发展”,严重污染环境的发展更是“坏发展”。只有通过“罚时代”的矫正、“法时代”的规范,才能赢得“发时代”——健康的、良性的、可持续的发展时代,同时,也是资本良知与责任并行的企业发财时代。

    从“罚时代”起步,“法时代”护航,到“发时代”转型,内含因果关系、协作关系与促进关系等,这既是对环境欠账的救赎,又是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相互依存;既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经之路,又是物质文明建设的星光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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