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报道 外逃贪官是怎么逃出去的?抓回来为什么这样难?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宁波滕头集团董事长傅企平说,“仓皇出逃的少,预先谋划的多,一些官员把出逃作为最后的底线,事先做好了资产转移、家属外迁、多本护照等准备工作”。(新浪新闻 5月15日)
“裸官”尤如“野鸽子”:家眷在国外,自己在国内没有“家”的感觉。他们四处吃“野食”,能贪则贪,能捞则捞,一有风吹草动,随时拍拍翅膀“飞”走了。这些外逃贪官就出自于国内的“裸官”,近几年来,“裸官”话题日渐升温。
“裸着为官”引起公众质疑:既然在中国为官,就要热爱我们的国家、忠于我们的国家,如果官员选择成为“裸官”,把配偶和子女都移居海外,对祖国最起码的忠诚与热爱何从鉴定?又用什么来证明自己怀揣的是一颗赤诚的爱国之心?“身在曹营心在汉”,指望他们全心全意为国人服务实难令人信服,当官不能一心为民便违背了为官的本意,又怎能赢得公众对“裸官”的赞许?
“裸官”是官员贪腐的高发群体。“裸官”未必都是贪官,但“裸官”更容易成为贪官是不争的事实,因为没有后顾之忧,更容易膨胀无所畏惧的贪欲。温州鹿城区前区委书记杨湘洪出走巴黎、原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杨秀珠疯狂非法掠夺财富后环球逃亡……据资料显示,“裸官”在一般经济案件占40%,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类案件的占比高达80%。
“裸官”外逃危害甚大。“裸官”外逃涉案金额巨大,动辄上千万元,甚至上亿元,大额资金外流给国家和人民财产带来巨大损失;“裸官”外逃使国家的政治、经济乃至军事安全均处于一种危险状态;同时也使国家和民族的凝聚力、向心力受到严重影响。
今年3月,最高法首次面向社会“开门纳贤”,明确提出入选者不能是“裸官”要求;亦是今年3月,南方某市官员调整,多名担任正职的处级干部被撤职,原因只有一个:他们是“裸官”。官方给他们两种选择,要么退休,要么把家人迁回国内。可见,一度盛行的“祼官”已到人见人打的地步。选拔官员时禁用“裸官”,在为官队伍中剔除“裸官”的作法为公众所认同。
前车之鉴,针对“裸官”问题,靠“良心”和“自觉”无济于事;完善、监管、申报、公开层面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使“裸官”有所受限,却不能真正从根源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与措施。官员贪腐无心本份为政,一旦外逃便更是有恃无恐,很难抓回。与其事后花费大力气追逃,不如加大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的力度,扎紧贪官外逃的篱笆,未雨绸缪,严禁选拔、重用“祼官”。当官别“裸官”,“裸官”别当官,裸官、做官当两道,从根源上断了官员贪腐外逃的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