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扶贫款从市到县被侵吞40%,从县到乡又被克扣40%;一张小农机具秧盘的国家补贴2毛5分,农技站就克扣1毛8分,站长还要贪3分;一个售价数百元的骨灰盒,民政干部也要拿15元回扣……扶贫办、农技推广站、民政局……近年来,腐败现象正向一些人心中的“清水衙门”蔓延,有些部门甚至成了腐败“重灾区”。(据5月22日《北京晨报》)
确实,我们已经习惯于听到落马官员贪腐的巨额数字以及他们头上顶着厅长、局长、处长之类的头衔。而这些巨额的数字以及“高大上”的头衔在人们脑子里构筑起“实权部门”的群像,而另一些部门便被归为“清水衙门”了。然而正是在这些“清水衙门”,一张小农机具秧盘的国家补贴2毛5分,农技站就克扣1毛8分,站长还要贪3分。
3分钱的腐败只能用雁过拔毛来形容,但从性质上来说也是的的确确的腐败。由此,笔者认为,“清水衙门”与“浑水衙门”的无形划分,是一种不公平的做法。这种按照部位来划分“清水”与“浑水”的做法,好像某些地方天然地就浑,某些地方天然地会清,而事实上却未能本质地揭示出“衙门”的共性。
腐败从实质上讲是一种权力寻租,不过是将公共资源转化为个人或小集团的私利。一切掌握权力和公共资源的部位,当其成为一个“衙门”,则必然具有会牟利的动力,也就自然会流淌出“浑水”。
权力哪怕再小,一旦缺少了监督,权力所有人就会有腐败谋私的机会,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一些看似很清的岗位,譬如纪委书记、学校校长一类人物因腐败问题被查处,现在也并不鲜见了。只要有权力寻租的空间,有什么“衙门”可以还可以天然地归为“清水衙门”呢?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事实上,一个地方机构既然成了“衙门”,就必然会遵循“有理无钱莫进来”的铁律。机构衙门化,则必然官员老爷化,吏属衙役化,于是“衙门”所在,必然浑水泛滥。权力不受约束,权力成为私器,必然导致“衙门化”、“老爷化”、“衙役化”,这乃是腐败的土壤。“清水衙门”,不过是权力较小而不为人所注意时的一种状态罢了,对此,我们应该有清醒的认识,并防止机构衙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