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空饷”是指不上班但是可以领工资,比如一些官宦子弟在某单位有职位,但是从来没去上过班,工资照领。另外如一些单位领导,把只有30人的单位的工资总量上报为35人的,多出来的5人的工资就是空饷。
2005年年底,针对一些地方“吃空饷”现象较为普遍的情况,中编办在全国就开展了清理“吃空饷”工作。次年,人事部也出台了《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管理防范虚报冒领工资问题的通知》。近年来,各地也相继出台了《关于清理“吃空饷”人员的实施方案》,但至今“吃空饷”仍普遍存在。
“吃空饷”普遍存在的现象暴露了诸多问题:人事管理制度不健全,编制不透明,财务状况监管不力。在个别地方,允许官员“停薪留职”,下海经商,一些上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工资福利仍然由原单位发放;领导干部刚过50岁就要退居二线,工资福利却照发无误;单位的编制几何,薪资待遇多少都不公开,外人无从了解,更有个别欠发达地方,通过“吃空饷”的方式骗取上级财政资金;“吃空饷”者缺乏举报、监督,且惩戒不严。诸此种种现象都给“吃空饷”提供了滋生的土壤。
占着编制不工作、拿着工资不干事的“吃空饷”现象,是在虚掷国民财富、损害公平正义,是一种严重的腐败行为,清理“吃空饷”人员已成大势所趋。主要对象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给的人员,清理内容当包括各类在编不在岗的人员,如长期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人员;被开除或已调动、辞职、辞退及自动离职后,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和津补贴的人员;部分单位和个人虚报、冒领财政工资等“吃空饷”的情况。
近年来,很多地方也对“吃空饷”问题进行了查处,往往仅仅是一查了之,清理了事,实际上很难产生威慑力,“吃空饷”现象仍屡查不禁、屡禁不止。究其根本原因,实际上是公权力的滥用导致各地“吃空饷”之风愈演愈烈。
彻底根治“吃空饷”顽疾,治标更要治本。相关部门当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多拳出击,严厉打击吃“吃空饷”行为;查实的“吃空饷”人员,对有关部门除追缴其违纪冒领资金外,还要落实返岗、辞退、解聘等处理意见;对在清理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当严肃问责。
“吃空饷”为法不容、理不容、人民群众所不容。对此,即不能简单的一退了之,更不能让“吃空饷”不正之风听之任之。既要及时清理“吃空饷者”,更要给“纵容者”狠狠问责。唯有加强对权力的约束和监督,从制度上进行完善约束,建立严格的行政问责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吃空饷”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