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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德艳:如此官僚主义必须整改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4-06-10 10:41:16 责任编辑:霍骋远

    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之后,几乎全国各地都出台了各种形式的“禁酒令”,狠刹公务接待中的歪风邪气。然而,记者在采访中却发现一种怪现象频频冒头:部分领导干部“禁酒”之后,作为下属的普通公务员却不得不主动或被动地“接过重担”,替领导频频举杯。(6月9日 人民网)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 “传家宝”,官僚主义却是党群关系的“隔离墙”。 通常认为,群众路线是官僚主义的天敌。然而部分领导干部“巧妙”地绕过“八项规定”的红线,将违规风险转嫁给下属,而公务接待中的歪风邪气以另一种形式延续下来,这就是官僚主义的表现,更是一种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歪风邪气。

    官僚主义作为群众路线主题实践教育需要解决的“四风”之一,又一次摆在了党员和领导干部的面前。官僚主义现象是我们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确实存在的一个问题。其主要表现之一便是封建老爷型:官气熏天,不可向迩;唯我独尊,使人望而生畏;颐指气使,不以平等待人。正如一些基层公务员所说:“没办法,我也不想喝,但是能帮领导代酒,在工作上的确更容易获得信任和重用。”一些领导以下属能不能喝酒来判断这个人是否听话,下属也将其作为争取更多“被考察”的机会,这不就是典型的官僚主义吗?这样的“四风”应当查,必须改。

    官僚主义得不到有效遏制,贯彻落实群众路线必将成为空谈。而若是这种由酒桌上“同流合污”“代领导受过”建立起来的“战友”关系,成为部分领导干部重用提拔的考量因素,更会扭曲公务员队伍的是非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影响党风政风,腐蚀党的执政根基。笔者认为,那些不得不喝的酒违背了一般干部的个人意愿,是用权利逼迫属下违规,可耻且可怕;那些不得不喝的酒是对一般干部健康的伤害,甚至是人格的践踏,可悲且可恨;那些不得不喝的酒是对“八项规定”的明知故犯,是转嫁的“违规风险”,可恶且可怒。官僚主义的对象不一定普通群众,也包括我们的干部职工,公务接待的禁酒令不只是针对领导干部,也包括每一位公职人员。仗势指挥下属,进行违规转嫁不过是耍了一把小聪明,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才是为官之道。

    查摆问题,纠正“四风”须从高层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做起。领导让属下替酒是庸俗的行为,是官僚主义作风,应当彻底根除;职工面对领导的指令,不能完全忍气接受,要敢于声明违禁的危害,既提醒了领导也保护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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