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近日,广西田阳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县委副书记黄秋幸作自我批评时,为监管不力导致一项民心工程变成“民怨工程”而痛哭道歉。此事,一时间成为热点话题。
黄书记为什么痛哭流涕呢?原来,几年前,当地投资两千多万建设了一项节水灌溉工程,尽管经过专业机构设计和招投标程序,但因用水成本较高与当地种植甘蔗的实际需求脱节,“中看不中用”,导致群众意见很大。
知耻而后勇,这很值得表扬,不过,这种领导“拍脑袋”出来了项目,让几千万成了摆设,也不可能因为哭一鼻子就能解决问题的。官员哭一场,就不予追究了,那么老百姓的的血汗钱付诸东流,纳税人的税款成为泡影,又应该向谁哭去呢?
治大国如烹小鲜,搞政绩如过日子。决策失误“败家”,可比超标车、超标房要厉害的多,领导干部因决策失误带来的巨大浪费,比装进个人腰包更严重。造成公共损失,必须有人担责!决不能让责任人因为痛哭流涕就了事,只有实实在在的问责,才能让官员们在决策上慎之又慎,对决策失误过些痛感与畏惧。
为决策失误痛哭,纯属于个人自觉,而不是制度下的个人应对,也不是失误追究机制下的责任主体的担当。决策有风险,众所周知,但是谁应该为决策失误“买单”,绝不应该是普通老百姓。领导干部为了谋发展、出政绩,拼命“上项目”,甚至盲目决策,其后果不容小觑。抓好责任问责制,让领导们在决策之前痛一些,总比决策失误痛哭要来的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