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理政

梁洪臣:银行反腐须回归“约束官员权力”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4-07-03 09:20:41 责任编辑:霍骋远

    “这一波出事的,为什么多为支行行长?你有感受到这股金融反腐风吗?”“反腐两字,用在银行系统上,是否合适?”对于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的提问,某股份行长三角区域内的一名支行长未答。迟疑片刻后,又如此反问。不管银行业人士是否愿意,金融业反腐风暴已刮入银行业系统。(7月2日《21世纪经济报道》)

    无论行业特点,只要存在腐败,就注定要受到法律制裁,这点无需置疑。近日,即便是“军中大虎”徐某某, 也难逃反腐之重。所以反腐没有特区和禁区,但凡有公权的地方,不论职务高低,一旦贪污腐化,都将受到严惩, 无人例外。所以,即便是银行业内谈“反腐”,也是同等待遇。事实上,国有商业银行反腐已经开始在路上。仅6 月中旬,原北京农商行平谷支行行长韩立峰因多次收受贿赂和建行浙江绍兴城西支行行长陈惠君则涉嫌非法集资纷 纷锒铛入狱。

    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主要有建行、农行、工行、中国银行。其高管人事均以行政选拔为主,四家国有商 业银行干部行政化机制是上世纪80年代初建立的,指由中央金融工委负责国有银行高层人员任命,由此形成了党组 织、监管当局、董事会、监事会的基本控制权框架。加上财政部、审计署、纪委及监察部,而使国有商业银行的相 关利益主体集合变得空前复杂。

    带着行政化的帽子的银行,面对企业融资需要,提供贷款的银行不止是服务机构,企业更像群众期待官员身上 权力多一些关爱,然而,在银行资源上垄断已经变成了唯我独大的局面,产生腐败注定是必然。

    因此,解决国有商业银行内存在的腐败,必须要回归到对官员权力约束之上,必须从主客观上对症下药。

    一方面,个人要树立正确的权欲观。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面对钱权诱惑时,应学会提高自控力,作为银行人 员更应该坚持视钱财如清水的从业信念,保证每一个金融决策的公开、每一笔资金来去清白。只要心存廉耻,即便 出污泥也不染。

    另一方面,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针对因银行高层管理层行政化印记过重,可以考虑引进市场竞争机制,通 过去行政化改革银行高层人事体制,以此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时,变革考核机制,结合市场特点,突出以银行自身 的良性发展和打造社会责任感的优秀银行家为目的,营造和谐公平竞争的市场资金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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