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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永杰:质疑夏文金之死,为何有力且警觉?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4-07-06 17:52:13 责任编辑:霍骋远

    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发生的“鱼塘浮尸案”有了普洱警方的回应,大意是说思茅警方基本没错,有一点错就错在不该深夜把夏文金送回租住地,结果导致夏文金酒后掉进鱼塘。回应的尸检结果是夏文金活着掉进了鱼塘,属于溺水死亡。这是2014年6月21日夜里当地警方发布的消息。

    对此,6月22日《东方早报》发布了五点疑问,比如质疑普洱警方是“老子查儿子”,质疑警方怎么会联系不上家属,质疑拘留所怎么会没有监控,质疑深夜放人不合乎规定,质疑关键证人怎会人间蒸发。每点质疑,都很有力,都让普洱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哑口无言。

    我们不妨顺着每点质疑捋一下有力在何处:

    1.由于《夏文金死亡事件相关情况已初步查明》的结果是“对夏文金拘留事实清楚,程序合法,但思茅公安分局对夏文金停止执行拘留以及将其交予李某发照顾,存在处理不当的问题”,而这极难服众,会让人觉得一条生命的消失过于轻飘,因此极易让公众对其公正性产生怀疑,“老子查儿子”的偏袒和包庇势必砸向我们。

    2.警方说联系不上夏文金家属缺乏证据。警方通报称,5月10日夏文金被抓,5月14日10时被发现死在鱼塘里。当日15时就有城北派出所所长联系夏文金女儿夏凤巧的电话。警方拘留时无法联系上家属,为何死亡后就可以呢?夏凤巧说,父亲手里的手机里就有家人的联系电话,而这部手机据说是偷来的,已被夏文金用了半个多月。夏凤巧还说,派出所的人一会儿说抓了人才3天,一会儿又说五六天,一会儿又说8天,她认为父亲应当是5月5日被抓。矛盾多,警方无法自圆其说。

    3.夏文金家属要求看拘留所的监控录像,但警方告知没有。而根据公安部《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拘留所应当安装并使用监控录像,对被拘留人进行实时全方位安全监控,监控录像资料至少保存15天。显然,当地警方不能提供录像资料,就使自己处于极为被动的地位,让人匪夷所思,浮想联翩。

    4.警方深夜放人不合规定。这一点,当地警方已经认为“存在处理不当的问题”。其实,何止不当,简直是草菅人命。明明5月13日晚夏文金身体出现了严重情况,应当安排其住院治疗,可是警方竟然在5月14日2时将夏文金送回其租住小区,交给邻居李某发,导致8个小时后,夏文金被发现死在鱼塘中。停止执行拘留之后,夏文金一命呜呼,这是一件足以使后脊梁沟发凉的事情。作为公民安全的守护神,警方这么做,仅仅是“处理不当”吗?

    5. 关键证人李某发不见踪迹,《夏文金死亡事件相关情况已初步查明》就显得荒唐,更让当地警方立不住脚,相当狼狈。事发次日,李某发消失。可是6月20日14时左右,夏凤巧等人又见到警方带着李某发在楼下拍照。其间一个多月,对于李某发的突然“消失”,夏凤巧曾要警方追查李某发,但警方却说,想帮我们找,就能找到,不想帮找,就找不到。这种细节,就跟谶语一样,不幸而言中的力量很强,叫人不寒而栗。

    夏文金生命的最后几天,到底发生了什么,让他到医院体检时已经体弱到让人推着抬着才行?又到底发生了什么,让他从医院被带出来后,尸体漂浮在鱼塘里?这里的真相是我们迫于知道的,因为这关系到夏文金之死引发的舆情到底会产生怎样的力量,如果使人向上,我们会很温暖,如果使人悲哀,我们就会愤怒。

    无论如何,不要忘记了,鱼塘里没有鱼会吃夏文金的眼睛鼻子和嘴唇;无论如何,不要忘记当体检医生看到夏文金的死相时那种无比惊讶的表情。是的,魔鬼就在细节里,“鱼塘浮尸案”距离真相真的十分遥远,让我们警觉起来,继续质疑当地警方,看看这五点疑问的答案到底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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