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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瑞强:开除“枪手”是“杀鸡不儆猴”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4-07-10 09:39:22 责任编辑:霍骋远

    8日上午教育部通报:关于河南杞县、通许县替考事件,目前已调查出35人涉案,其中枪手11人,包括毕业生及在校生。教育部已责成相关高校对在校大学生枪手在查清事实以后,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一律开除学籍。

    “枪手”并不是拿枪的杀手,只是握着一支2B铅笔的手无缚鸡之力的青涩之手,你可以说他们喜欢考试,或者喜欢在考试中证明自己的实力,但如果把出现“替考”事件的责任,通过开除“枪手”们的学籍来起到“杀鸡儆猴”的效果,那么,只能是妄想了。

    诚然,“枪手”们也知道自己是在触犯法律,可往往现实生活中,总会有某些神通广大的人会向学生信誓旦旦地表示,已经搞定了一切,你所做的,只是用“2B”铅笔涂抹正确答案就可以了。

    为什么,拿着“2B”铅笔的“枪手”会相信,幕后主使者的能量呢?让我们一起分析一下,两起替考事件中的参与者都来自哪里吧?1名主考,12名监考和17名教师,当公平竞争中,扮演公平维护的人率先把公平当做利益交换了,那么,公平本身就会让许多产生了娱乐的心态。当一个“枪手”,摸不清水有多深的时候,这时候,教唆者开始了蛊惑,你说他经不起诱惑也好,没有立场也好,但做为在学校成长起来的“2B”学生,确实有一部分孩子会在自己最熟悉的老师和最熟透的考场,犯上一次他以为不大不小的错误,他觉得,这儿离社会还远,却不知道,等事情成功了,即使摆起了“谢师宴”,也不会邀请这名真正的“好学生”出席。因为,这种感谢,本身就是一次肮脏交易。

    在这起事件中,最不饶恕的是“监考、老师”和真正的被替考者。“替考”并不仅仅在高考中出现,只是在所有人的心目中,唯有高考神圣而不可侵犯,而侵犯高考公平的除了可怜的“枪手‘外,真正的侵犯者却仿佛已经有了“抗体”,面对从古至今,一考定天下的传统思维习惯而言,即使是杀头作牢也再所不惜。

    在“枪手’中,最出名的是“唐伯虎”,身背状元之才,然而,在一次无心之过中,把一份未公布的试题作出了完美的答案,结果,自己差一点身陷囹圄,最终也没能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在对酒当歌中解闷。

    可牺牲一个“唐伯虎”,并没有杜绝了前仆后继的科举作弊者,在治标不治本的方法中,谁敢保证下一次高考会没有一个替考的事件呢?

    替考者人品有问题,因为贫寒不是违法的理由,可开除替考者能对屡禁不止的替考案件起到多大的作用呢?对那些有“钱”无“分”的家长又能起到多大的震慑作用呢?对那些把钱看得比师德和权力更重要的蛀虫又有多大作用呢?

    实话讲,开除几个“枪手”无论对社会,还是对孩子都是一种“双输”的局面,开除几个拿着“2B”铅笔的人十分容易,看到几滴贫寒的眼泪有一颗强硬的心眼就行了,可真正要杜绝替考事件,却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也许当高考成为了一种而唯一的成才模式时,我们的替考事件才会消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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