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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 振:“见义勇为被刑拘”让正能量蒙羞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4-07-17 14:40:27 责任编辑:霍骋远

    猥亵女网友的男子仅被行政拘留五天,而见义勇为救人的大学生小涂,却因救人过程中致实施猥亵的男子受伤,遭到警方刑事拘留(南方都市报昨日报道)。昨日下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警方亦撤销该案,小涂被无罪释放,不会留下案底。南山警方表示将帮助小涂申请见义勇为奖励,还呼吁深圳的企业录用小涂。同时小涂亦不用承担伤者的医药费用。(南方都市报7月17日)

    见义勇为是社会亟需弘扬的正能量,不管是道德层面还是法律层面,都应该予以支持。然而,这位大学生小涂所遭遇的“见义勇为却被刑拘”却让我们大跌眼镜。

    据报道,被猥亵的女子刘小姐曾在警察做笔录的时候告诉过警方,男子宋某有要摸她大腿等违背她意愿的行为,而小涂是在她受到侵犯的情况下,对她伸出援手的。然而,警方总是强调说,对方受了伤,并建议他们先进行调解。后小涂拒绝赔偿,认为自己并无过错,调解就此终结。然而,接下来却更为离谱,警方一直并未对明显存在猥亵行为的色狼保安采取任何措施,相反却刑拘了见义勇为的大学生小涂,这实在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从被威胁的女子的陈述来看,男子宋某的确有着猥亵、侵犯该女子的行为。由此,大学生小涂的行为就是切切实实的见义勇为无疑。众所周知,如若防卫过度,的确应该依法追究相应责任。然而,从媒体报道来看,这位公安局所谓的“过度”嫌疑却备受质疑。据被猥亵者刘小姐和大学生的小涂的陈述,小涂只是将保安宋某推开,双方的推搡也就是十几秒钟的时间,当在宋某坐在地上之后,小涂绝对没有再上前继续攻击殴打宋某。而且,事后三人一起离开,至宋某坐上出租车,小涂被抓捕。

    从防卫过当的定性来看,在制止犯罪的过程中,造成对方受伤,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关键在于,是不是在已经阻止对方继续实施犯罪的情况下,还给对方造成不必要的伤害。然而事实却是在制止对方实施犯罪的过程中,将对方推倒,造成对方受伤,重要的是受伤程度轻微,由此,小涂不应该被追究责任。

    当下,正能量是我们社会的亟需品。虽然我们大肆宣传要弘扬社会正能量,但在危机当口能如大学生小涂那样该出手时就出手的却是寥寥无几。然而,正是这样需要亟需发扬的光荣之举却遭遇流血又流泪。社会上的人们总是感叹正能量缺乏,却当正能量涌现之后不加以珍惜,或许这正是社会的悲哀。小涂的遭遇无疑是让正能量蒙羞之举,对此,我们不得不反思,正能量的弘扬需要社会道德和风气的滋生,同样需要法制的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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