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广东高州市人民医院发生一起暴力伤害护士案件,高州市房产局下属事业单位干部练某到高州市人民医院探望家属时,在病房大声喧哗,不听当班护士陈某劝阻,并将该护士打伤。事发后,违法嫌疑人练某已被公安机关处以10的行政拘留,同时,高州市纪检监察部门已对练某进行停职、立案检查。(8月20日南方都市报)
事情的起因很简单,练某在医院探望家属时大声喧哗,影响到了其他患者休息,当晚值班的陈护士上前劝说,练某不但不听劝,还动手殴打护士。一个正常的人都应该明白,在公共场合要遵守秩序,而一个有着正常思维的人,更应该明白,打人是犯法的。难道此位干部的行事风格一向厚黑吗?
干部打人,似乎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比如,去年就有南京口腔医院一名护士遭一对干部夫妇殴打致瘫;还有今年的玄武区住建局副调研员陈爱平酒后殴打宾馆服务员。这些国家干部,不遵守公共秩序,稍不如意,就用拳头发泄心中的怒气,总让人感觉到若隐若现的权力“戾气”。动不动就挥舞拳头的社会,凭添了许多“戾气”,岂不与我们追求的和谐社会背道而驰吗?
前车之鉴,后车之师,干部打人,无论涉事的官员官衔有多大,恣意妄为的下场都是相似的,停职检查,“乌纱帽”不保,权力的光环随之消失,甚至还会锒铛入狱。可为何此类事件仍旧源源不断呢?最主要的原因,是官员干部权力的“戾气”,他们把权力当成了自己的私有“财产”,缺乏对权力的敬畏,忘了自己拥有的公权力是谁赋予的,又要为谁所用。在“官本位”的特权思想中,他们是权利的主导者,“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我只能命令别人,而别人没有资格命令我。如此一来,护士的规劝,成了对干部的亵渎,这让领导情何以堪。官员身份是他们在所有场合的“通行证”,权力就是“许可证”,沟通即是冒犯,劝告即是不尊。面子受损,当然要让对方付出代价。
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还是需要干部从自身进行反省,提高思想认识,树立正确的身份观,摆正“主人”与“公仆”的关系,更应为消除社会的“戾气”以身示范,带头做一个遵纪守法,有公德的公民。同时,必须把制度和纪律挺在前面,依法依据严肃处理,让权力不再成为暴力的“通行证”,让权力在制度下按规则运行。只有让公权受到制约,让有权者敬畏权力,才能消除权力的“戾气”,消除社会的“戾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