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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妨鼓励单位试行照顾父母假

2017-04-09 16:47:23 来源:燕赵都市报

现在,很多诞生于80年代的独生子女的父母们开始进入老年,照顾好父母成了一道考题。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中车北京二七机车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李海滨建议,国家为独生子女的公民设立带薪年假,让独生子女的孩子们能有时间照顾日渐衰老和多病的父母。(3月13日《北京晨报》)

2015年,人社部的一项调查显示,带薪休假落实率约为50%。落实带薪休假比较好的单位,主要集中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外资企业,而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落实得相对较差。带薪休假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这时再提出“照顾父母假”,似乎有些缥缈。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照顾父母假”就没有理由。当下,独生子女的父母们开始进入老年,这是一个庞大的群体,一旦他们发生意外、生病,儿女也就遇到了极大的难题。试问,一对独生子女夫妇,如何照顾双方的父母?

不仅是独生子女家庭,所有家庭都存在“照顾父母假”的需求。当我们讲“可怜天下父母心”时,反过来讲,到了父母衰老时,何尝不是“可怜天下子女心”。一方面,父母希望子女能够陪伴在身边;另一方面,子女也想在父母床前尽尽孝心。可子女们由于工作的限制,多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如果有一个“照顾父母假”,让子女们尽尽孝心,自然增进社会和谐。

任何一种假日的设立,都不能不考虑现实条件的制约,特别是不能不考虑用人单位的承受能力。有人就指出,设立“照顾父母假”可以,但成本不应完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现实中,一些用人单位的确难以承受。这样的声音并非没有道理,这也需要找到平衡点,尽量实现利益平衡。但就现阶段而言,也不必把设立“照顾父母假”当成异想天开,完全可以鼓励用人单位试行“照顾父母假”。

有人曾经总结过“别人家的假日”,对应的是一些用人单位,不仅严格执行休假制度,而且还创造条件和理由给员工增设假期。比如,有用人单位为了留住员工,除了给出高额薪水,还推出了带薪失恋假;还有一些用人单位,推出了单身假、高考假、世界杯假等。由此体现的,是用人单位构建积极的文化,以此增强单位的竞争力和吸引力。这也启发我们,完全可以用灵活的政策来鼓励“既有想法也有办法”的用人单位,积极设立“照顾父母假”,以此成全“天下子女心”。

对于“照顾父母假”,做不到不代表不需要。2016年8月,北京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的《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提出,北京将打造“老年友好型城市”,鼓励用人单位给予员工在其老年长辈生日、老年节以及需要康复服务、临终关怀服务支持时探亲休假。这其实已经体现了“照顾父母假”。因此,不妨鼓励用人单位试行“照顾父母假”,对那些有情怀肯努力的用人单位,不仅给予道义上的肯定,而且在政策上适当激励。(乔 杉)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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