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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家发:“20年后掌掴老师”结案不能止于反思

2019-07-10 16:47:30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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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后拦路打老师”案将于7月10日上午在河南省栾川县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将当庭宣判。这起事情虽小却引发全国公众关注的案件,其判决的社会效应及其所产生的行为导向,无疑具有示范性。(7月9日人民网)

举国关注的“20年后掌掴老师”案,法院当庭宣判,违法还是犯罪?尽管社会各界有着较大争议,但案件一审宣判结案,无疑具有示范性作用。笔者认为,结案不能止于反思,此案应有警示意义不容忽视,教育部门及老师应当从中充分认识体罚或侮辱学生的危害性,别再让学生因受到体罚、侮辱而造成心灵伤害。

6月12日,在此案首次庭审现场,控辩双方曾围绕打人者常某尧的行为“是否应该被认定为犯罪”展开辩论。庭审辩论环节中,常某尧的辩护人表示,常某尧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法,但未犯罪。公诉机关则认为,常某尧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建议在1年6个月到3年之间量刑。而常某尧则表示,对于自己犯的错,如果法院判他有罪,他接受处罚;如果法院判他无罪,他也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可见,打人者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一审判决后其上诉的可能性比较小,案件就此终结。但此案的现实意义十分重大,不仅让公众关注到教师体罚或侮辱学生的危害性,也能彰显司法的公平公正,“20年后掌掴老师”以暴制暴,涉嫌违法犯罪就要受到应有惩罚。

在过去的教育实践中,老师体罚学生可以说是家常便饭。老师体罚或侮辱学生还常常说“为你好”,而家长对此也不太重视,只要孩子没有造成严重伤害,不伤筋动骨一般也不会追究老师的责任。殊不知,学生如果被老师经常体罚或侮辱,就有可能造成难以忘却的心理阴影,对学生的健康成长非常不利。“20年后掌掴老师”案就是一个鲜活的例子,打人者对20年前老师的体罚和侮辱一直“念念不忘”,以至于在20年后偶遇一时冲动之下,上前掌掴暴打老师。从这一案件中,每一位老师都应当汲取教训,为了学生健康成长,不要再做伤害学生的任何言行。

现如今,教育部门严禁老师体罚学生,如果老师出现暴力体罚学生的行为,将会受到严厉处分和惩罚,涉嫌违法犯罪还要追究法律责任。然而,有少数老师尽管不敢逾越体罚学生的这条“红线”,但他们却经常会用一些不当的言语、肢体动作,来侮辱差生或不听话、调皮捣蛋的学生,从表面上看,老师没有直接对学生进行体罚,但侮辱行为同样会对学生造成严重的心理伤害,能导致学生产生厌学情绪甚至轻生念头,从而毁了学生的大好前程。因而,老师用言语等非暴力方式侮辱学生,实质上属于一种变相体罚行为,也应当予以坚决禁止。

随着此案判决终结,这起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争议的案件,也会随着时间推移而逐渐被人淡忘,但此案反映出的现实教育问题不容忽视。老师恪守师德师风,严格遵守相关教育法规,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摒弃任何形式的体罚行为,为学生们创造积极向上、没有体罚的良好学习氛围,才是本案所体现的应有警示意义。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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