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主任舍小家为大家、“深夜挑灯干农活”,故事确实蛮感人的。如果置于脱贫攻坚的语境之下,更多了一份叫人动容的情怀。不过,村主任的真情怀,配上疑似摆拍的摄影作品,这个所谓的“电筒主任”,恐怕最终就容易被弄成“塑料典型”——看起来像回事,细推敲伤人心。
道理很简单:一则,真实是新闻的生命。摆拍就是摆拍,哪怕是“曾经沧海”,都不该用“原景再现”的方式来重演。图片新闻和艺术摄影不是一个概念,所谓的“曾经真实”并不足以支撑摆拍作品是个“真新闻”。二则,好好的一个基层典型,文字新闻足以把故事讲清,为什么非要画蛇添足地来个“图片报道”呢?殊不知这样的宣传,往往弄巧成拙,在欺骗受众的事实之前,如何让公众对新闻本身产生信任和信服的情感呢?
当然,不排除这个村主任确实是个很好的典型。但有一点是肯定的:新闻摆拍它跟艺术化的影视创作是性质有别的两码事。典型宣传应该把真实视为生命线,若是真有摆拍典型这样的闹剧,既该引以为戒、更该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