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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浩:踢踹学生,有违“以德育人”的行业规范

2020-12-11 15:19:06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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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兴县一初中男孩回家后称胸部刺痛,一度呕吐。家长询问才发现,他在体育课上被老师多次踹踢。涉事老师称,男孩不听话,自己没控制住情绪打了他。目前,涉事老师已被停职、行政拘留10日,当地教育局介入调查。(新京报)

千百年来,教师在我国都是一个神圣的职业,受人尊敬受人爱戴,至于踢踹殴打学生,很明显不是一个老师该做的。因为老师还意味着一份“育人”的责任。“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每个人成长的过程中,都必不可少接受老师的教育,也正是因为老师的孜孜教导,所以莘莘学子才能成才。

但成才有道,教导学生并不意味着老师可以踢踹学生。老师和学生在人格上是平等的,殴打学生不单单是违反规定,更是违法的。仅仅因为男同学不听话,老师便手打脚踹,无疑丧失了身为老师的责任和风度。“师者,人之模范也。”身为老师,应该为同学们立榜样,言传身教,用自身行动告诉同学们是非对错,而不是用雷霆手段惩罚学生。学生不听话可以谆谆教诲,这关乎教育的本质。

近年来,虽然我们一直倡导依法治教,老师辱骂、殴打、体罚变相体罚的事情仍时有曝光。必须承认,现在的小孩个性很强,在家里娇生惯养,如果家长监管不到位的话,孩子习惯性地自由散漫,在课堂上坐不住、任意捣乱、漠视管理,甚至是公然对抗,可能有的时候老师情绪爆发,难免做出一些过激的行为。这也要求教师在日常的教学中要多多包涵学生,容忍学生的小错误、小毛病,实在不行,也可以协调或敦请学生家长教育自己的孩子。

“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身为老师,应该内心充满使命感,肩负起自身的职责,关心每个学生,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每个学生提供合适的教育,而不是轻率地用暴力侵犯学生的人格,这样才能更好地完成自己的教职工作,真正做到德高为师、身正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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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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