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铿锵而歌

谢晓刚:医保“漫游”再优化,异乡看病有“医靠”

2022-08-23 10:12:16 来源:河北新闻网

扫码阅读手机版

近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这是时隔6年后制定的一份全新的行动指南。旨在深化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改革,统一规范异地就医备案政策、精简办理流程、扩大覆盖范围,着力破解异地就医结算堵点、难点问题。(8月22日《人民日报》)

这次出台的新规,有望大幅提升跨省异地就医的便捷程度。众所周知,近年来,我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从住院到普通门诊,进而拓展到门诊慢特病,群众就医的便捷性不断增强,但基本医保以市地级统筹为主,各统筹地区在具体政策规定方面客观上存在一定差异,医保信息系统和医疗信息系统建设发展也不够协调,导致在跨省异地就医结算中难免产生一些矛盾和问题。

特别是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我国异地就业、居住的流动人口规模越来越大,异地就医需求也是“水涨船高”、日益攀升,特别是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方面,推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一项重要举措,能够满足随子女迁住老年流动人口医疗需求。因此,如何让群众在异地“能看病”“看好病”,医保服务必须“与时俱进”,事关亿万百姓福祉。

为此,《通知》特别提到,针对各类诊疗、医药费用的报销结算问题,制定全国统一的规范,进一步明确了“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的基金支付政策,“先备案、选定点、持码卡就医”的服务路程,并且确定了时间表——到2025年年底前,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提高到70%以上,普通门诊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数量实现翻一番,基本实现医保报销线上线下都能跨省通办。

改革,惟其艰难,方显勇毅。随着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向纵深推进,异地就医备案、结算和协同成为前进路上的“硬骨头”,为破解这些难题,《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异地就医备案政策、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服务范围、经办机构跨区域协同流程。“将备案人员范围拓展到跨省急诊抢救人员和非急诊且未转诊人员”“允许参保人员在出院结算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并享受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压实大额医疗费用(3万元及以上)就医地协查责任”等内容都是不小的突破。

当然,也应看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涉及到医保基金的统筹问题,要系统解决并不容易。如,任何一笔直接结算都要经由国家、省、市等多级医保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还会受限于地区之间的经济水平、资金筹措能力、保障范围和水平等因素,需要紧盯各个环节,不断打通堵点、破除痛点、解决难点,才能真正让医保“全国漫游”更通畅。

所以,此次《通知》中并没有强制性各地一步到位,而是要求各地医保部门要及时调整与本通知不相符的政策措施,确保2022年12月底前同国家政策相衔接;并预留了一些缓冲时间,比如在2025年前,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提高到70%以上。

民之所望,政之所向。中国的社会化医保制度从无到有,一步步实现95%以上的覆盖率,为之不易,但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随着人口流动更频繁,异地就医的场景会更多,此次《通知》明确的要求,既是一张时间表,更是下达了一份军令状,需要各地有关部门肩负职责使命,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打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堵点、难点,让人民群众异乡看病更有“医靠”,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就医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责任编辑:霍骋远
电子报

凡注有“河北新闻网”电头或标明“来源:河北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为本网站与河北日报报业集团所有(本网为河北日报报业集团独家授权版权管理机构)。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摘编、复制、链接、镜像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