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旭东:彭宇案真相不叫醒,恶梦就缠身

 
    南京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刘志伟近日接受《瞭望》新闻周刊记者独家专访时指出,舆论和公众认知的“彭宇案”,并非事实真相。由于多重因素被误读和放大的这起普通民事案件,不应成为社会“道德滑坡”的“标志性事件”。(1月16日《瞭望新闻周刊》)
 
    “彭宇案”真相沉睡了多年才被“叫醒”,期间,无数的“恶梦”缠身,周公无解;道德无数次“梦游”找不到回家的路……惊醒之时,“至于你信不信,我反正是信了,或我反正是不信。”因为“彭宇案”已在公众心目中烙下深深的烙印,几乎无法抹平。轻易的相信,或者,轻易的不相信,恐都不现实。这是人的心理作用,亦是人对是非判断的理性。
 
   有一点我们应该相信,那就是有关方面没有恶意隐匿真相。媒体报道,依据当事人要求,在和解协议中增设了“双方均不得在媒体(电视、电台、报纸、刊物、网络等)上就本案披露相关信息和发表相关言论”的保密条款,从而使彭宇案的真相未能及时让公众知晓,经数年发酵,逐步演化为社会道德滑坡的“反面典型”。教训深刻:虽有相关司法解释可以允许当事人不公开民事调解协议的内容,但对及时公布、解析已被误读的彭宇案真相,造成了难以弥补的缺憾。
 
    我们必须相信:真相不叫醒,恶梦就缠身。在“彭宇案”真相沉睡的几年里,凡是相关事件与案件,我们都会自觉不自觉地与“彭宇案”联系在一起。似乎,彭宇案成为“酵母”,道德话题充分“发酵”。可惜的是,发酵出来的不是道德成为“香饽饽”,而是成为“馊馒头”。“不敢救人”或“不敢搀扶”,已成为当今社会的“潜规则”。“小悦悦”就是见证,各种各样翻版的“彭宇案”就是“反证”。
 
    我们不知道能否相信,还原“彭宇案”真相能让道德闪光?早就有人说过,彭宇案引发的关注,正是我们对公民道德信仰匮乏的焦虑和重建道德纽带的渴望的体现。还有人提醒,当今社会正在滋生“道德不作为”的土壤,并建议要不懈地进行社会“道德资本”的积累。社会冷漠的形成,很大程度上缘于“道德资本”的不积累和道德的不作为。还原真相,必然会引发新一轮道德及法律的反思。这或是“道德资本”积累的契机,“彭宇案”的阴影退去,道德就该闪亮登场。这才是当今社会共同的道德诉求。这或是法律“搀扶”道德的契机,“道德资本”不仅需要道德的“注入”,也需要法治“加盟”。已有地方通过立法来“保护好人”,能否在全国的层面上立法,是接下来我们所要思考与践行的。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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