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表现不好,就在他脸上盖个蓝墨水的印章,这跟古代给犯人脸上刺字有什么区别”。昨日,有家长向南都投诉称,龙华新区民治街道上芬小学有老师在表现不好的学生脸上盖章以示批评。(9月26日《南方都市报》)
这样的怪事发生在21世纪的文明国度里,实在是荒唐透顶,亏学校老师想得出。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圣神场所,是培育孩子健康成长的摇篮,是帮助孩子们构建人生规则、社会规则的重要阵地,教师是帮助孩子们顺利起航的助跑师。
学校鼓励学生好学上进,争当好学生本无可非议。但用“脸上盖章”评优劣实属是无稽之谈的馊主意。在学生的作业本上盖章,让学生和家长看到,是一种学习成绩好坏的见证,可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这是普遍的做法。
而该校用“脸上盖章”评优劣的“创新”,违反了教育规律,是奖惩措施的变味,这种“示众式”的奖惩,莫非让同学们相互看到各自的“好坏美丑”,这是变相的体罚学生。试想,当“差生”盖上蓝色印章被“示众”时,心里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人格尊严受到侮辱,心灵受到伤害。
《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教师体罚学生,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和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严格要求学生,奖罚分明没错。问题是“脸上盖章”评优劣背离了教育的初衷,是把一切希望寄予惩罚。歌德说:“不管是教育人还是惩罚人,必须要把人当人看”。教师应当唤醒学生的“荣辱感”“羞耻心”,激发他们的上进心,树立正确的荣辱观。但是“脸上盖章”评优劣,是野蛮教育的烙印,只能给孩子们心理留下可怕的阴影。如果一个学生生活在鼓励中,他就学会自信;在表扬中就学会感激;在认可中就学会爱;在野蛮耻辱中就学会仇恨。教育是一种文明,一种艺术、一种文化、一种爱。
人们历来推崇“严师”,“教不严,师之惰”。应该承认《三字经》中的这句话是有道理的。但是能否严的得法,严的在理都是具有决定意义的。任何的教育方法不能离开教育的本质,好心要得法,否则就会好心办坏事,适得其反。“脸上盖章”的粗鲁教育,让人情以何堪,只能沾污了教育的神圣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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