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昌海:城管"献花执法"误导了执法正当性

    商户将经营物品摆到店外,属于违规经营,城管上前纠正,临走时还送上一枝鲜花。收到鲜花的商户,此后会不会因为这一枝花的关系而不再违规?昨日,记者在洪山区书城路体验了城管部门最新尝试的“献花执法”。(10月7日《武汉晨报》)

    武汉城管的柔性执法尝试在争议中前行,从眼神执法、举牌执法、列队执法再到鲜花执法,一个个夺人眼球的执法形式像极了相声里的“包袱”,隔一段时间就抖出来一个,不断引起媒体关注和网友的热议。

    客观地说,比起以前动不动就拳脚相向的暴力执法,武汉城管的柔性执法是一种有益的尝试,是进步而不是退步。但俗话说过犹不及,如果因为一味地强调执法的柔性而没有原则地去向违规的商户示好,显然会损害正当执法的严肃性。

    比如这次所谓的献花执法就是这样。违规经营的商户,理应按城管正当要求进行改正,这并不值得表扬。做错了事情城管还去给人家献花,不知道这是在鼓励守法还是在鼓励违规。

    按照献花执法的逻辑,似乎交警教育完闯红灯的司机之后也应该送束鲜花,税务人员批评了偷税的企业之后也要送束鲜花,边防战士抓到毒贩之后还应该送束鲜花。这样一直“柔性”下去,除了让人怀疑我们的国家机关和花店存在某种猫腻,实在让人感觉不到执法的正当性。

    城管作为对市容市貌负有管理之责的执法机构,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准则进行严格管理才是正确的作法。在具体管理过程中当然可以柔性执法,但鲜花只能献给文明守法的商户,而不能给那些被刚刚纠正了错误的商家,否则会有误导之嫌。

    一些花里胡哨的执法模式之所以暂时能够取得效果,并不是因为商户慑于法律的威严,而是缘于他们在突如其来的奇怪执法方式面前不知所措。一旦商户对此习以为常,执法效果会大打折扣。柔性执法的偏方治不了城市管理的大病,保障城市管理的效果,还得靠宣传到位,服务到家,执行有力。如果一味地剑走偏锋,很可能偏离城市管理的正确方向。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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