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牛村主任圈地60余亩,建造庄园别墅。”连日来,有网友爆料称,在国家级贫困县鲁山县梁洼镇南街村,村主任孙某圈占村集体耕地,建了一处大型庄园,内有小桥、溪流、池塘、凉亭、园林等,占地规模远超之前所流传的“东莞村支书的豪宅”。(12月5日 大河网)
有小桥、有溪流、有池塘、有凉亭,建筑雕梁画栋,多么诗情画意的景色,倘若不知其建成缘由的话,定会徜徉其中,流连忘返。但是,这么美丽豪华的庄园却是建设在贫困县中,由一名村主任在所在村内建设的。此庄园是意欲为村民建一个玩的地方,给村民带来些欢乐,还是村主任本人意欲给自己建一个享乐的“行宫”?乡镇政府以此事是县国土部门管理,县纪委、县国土部门查处后仍然在建,村主任的豪华庄园正在各个部门的讳莫如深中“茁壮成长”,这一系列迷团真的亟待破解。
事实上,建在鲁山县梁洼镇的这处庄园,已经该县纪委和县国土局查处,但至今仍在建设中,不知这样的执法有何效力?既然被查处,即有可能涉嫌违规违法,租用农村土地建永久建筑,手续是否完备,有关方面应该给出答案。查而不禁,是相关部门怕被戳脊梁做做样子堵住公众不满的嘴还是公权力实在是软弱,成了“跛脚”的公权,以致纵容了豪华庄园?也暴露出公权力的软弱了。
由村主任一手操办起的贫困县豪华庄园,正是村官独大的影子。近年来,村官在乡里独大的新闻并不鲜见。广东番禺市中堂一村的村书记陈耀根座拥一万平米豪宅享受声色犬马,温州乐清市马岙村支书徐杏地占用村良田建“豪宅”,这些现象证明了一个道理:别不把村官当个官。在一些村干部头脑中,大有为我独大的“老大”情结,他们无视村规民约、蔑视法律,通过各种变通手段损害村民或农村集体权益,为自己享乐提供便利。包工头说建庄园是为了让群众有个玩的地方,更难以站得住脚,一个仍然处于贫困状态下的群体,怎能“尊享”如此奢华的乐子呢?建一个雕梁画栋的豪华庄园,还不如给群众找一些致富的门路,帮困难群众解决些住房、出行等民生问题。
《农村土地管理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法律已将农用地使用权授予了农村集体,但很可惜的是,一些村干部在“老大”情结的支配下,无视群众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擅自使用农村土地或出卖或出租,或者为自己建筑安乐窝。连村民们都不知道所建庄园为何用途,又何谈给村民找个玩的地方呢?
豪华庄园的一再出现警示我们,公权力的软弱正纵容着一些村干部“老大”情结的不断滋生、发酵。根除“老大情结”,不仅需要村干部本人洁身自好,不拿自己当个官,更需要公权力及时到位,强化对农村干部队伍的监督,做到敢于碰硬。唯有如此,才能杜绝豪华庄园一波又一波的冒出,才能真正拉近干群距离,密切干群关系,才能真正维护好群众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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