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对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方面作出全面规范。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这一举措无疑是对公车腐败的釜底抽薪。
“车轮上的腐败”(公车超标、公车浪费、公车私用等)现象,在社会上早已扰攘多时,广大人民群众诟病颇多。针对这种腐败现象,先前官方也提出过不少治理方案:统一标识、集中管理、GPS定位……各种方案层出不穷,动用各种高科技手段,配合明察暗访,以期达到监管的目的。但这些方案都是走的监督老路,往往只会起到一时的效果,时间一长,监管一松懈,腐败现象往往出现反复。初衷良好的改革方案,容易出现“虎头蛇尾”的现象。原因就是这些治标不治本的方法,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公车腐败这个长期困扰党风廉政建设的问题。
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如此一来,公务用车总量将大幅削减。公车数量少了,公务员想私用也没车可用。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适应今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大环境,将大大节约成本、提高效率。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将会减少这方面的财政开支,使得在其他必要方面的开支余额增加;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主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将会使得公务员更接近普通百姓,更能体现人人平等的原则;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避免公车私有化,利于拍卖的金额有效利用;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不得以车改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使得财政资金透明化、合理化。综上,取消一般公务用车的决定,将打破旧有利益分配格局的坚冰。是重拳出击,是釜底抽薪,充分显示了党中央深化改革,整治四风问题的决心。
“开弓没有回头箭”,取消一般公务员用车,要充分贯彻落实,不能仅仅是纸上谈兵。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充分领会党中央的精神,认真履行相关条例的各项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深化改革、标本兼治,着力推进取消一般公务员用车。加强督促检查,加大惩戒问责力度,使得“取消一般公务员用车”这一重大决定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