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部署加快生产性服务业重点和薄弱环节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会议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李克强:食品安全违法成本太低。(新华社)
近年来,两会上关于食品安全的提案比例居高不下,食品安全与公众的身体健康息息相关,在民以食为天的中国更是民生之重。李克强也提到,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政府出动前所未有的警力,清剿问题奶粉和违法犯罪分子,结果因为当时的法律法规所限,很多违法犯罪分子只付出了很低的成本。食品安全法落后于现实,不法分子的黑手在法律之外大捞不义之财,公众的身心健康受到严重威胁,网络上“一个中国人拍扁了就是一张元素周期表”、“某国外饭店集体食物中毒惟中国人没事还协助救援”等段子广为流传,失笑之余不禁心酸,难道诺大一个中国,办得起奥运,治不了食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终于呼之欲出,首先决定的是放宽市场准入,这让人有些大跌眼镜,不是最严食安法吗?再往下看,减少前置审批和资质认定项目,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简化审批程序,提高生产性服务业境外投资便利化程度。有序放开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节能环保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可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相应所得税优惠……顿时明白,治理食品安全,犹如大禹治水,“疏堵结合”才是正道,引入规范企业和投资,活化食品市场、畅通物流渠道、提高销售和服务质量,降低各环节成本,让消费者能够享受到物美价廉的食品,各餐饮服务业和食品加工业安全降低成本,使严管食品安全变身治理食品安全,思路完全正确。
会议还指出,为保障食品安全关系每个消费者切身利益。一是对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各环节实施最严格的全过程管理,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追溯制度。二是建立最严格的监管处罚制度。对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加重对地方政府负责人和监管人员的问责。三是健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等制度……四是建立有奖举报和责任保险制度……全程监管、追溯,处罚从上到下,包括对失察者的问责,健全风险监测、标准建立一系列措施,最后有惩必有奖。这可谓是最严的“围追堵截”危害食品安全者的制度,一句话:如能落实,全民欢喜,啥也不说了。
最后还有些建议,供制定安全法参考。能不能建立婴幼儿食品本身牢靠可以信任的追溯体系?是不是成立单独专门的机构来统一监管食品安全,统一协调各部门来管理食品安全,专岗专责,不要再某部门下挂靠、兼职,明确责任,避免“食安办”或没有精力或没有权力来管好这么一件大事?食品的安全监管和检测,是不是也应引入社会资本,鼓励公正的第三方机构建立发展?是不是给食品检测一些补贴,公民可以按程序申请,避免让送检的公众首先承担高额费用,造成维权困难呢?食品安全,任重道远。我们已经偏移了,希望有这部修订法案做引子,可以走回正道,大步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