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对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不得列入考察对象。这是目前中央层面治理“裸官”最严厉的管控措施,意味着今后“裸官”基本上升迁无望。
继中央层面规定限制“裸官”提拔后,地方已开始调整现任正职“裸官”岗位。今年3月,南方某市官员调整,多名担任正职的处级干部被撤职,原因只有一个:他们是“裸官”。内部人士透露,官方给他们两种选择,要么退休,要么把家人迁回国内。这只是国内整治“裸官”的最新一幕。
在反腐形势严峻的当下,民间、官方大多认可全面限制、治理“裸官”是用人制度改革的第一步。无论是禁止提拔“裸官”,还是调整“裸官”职位,都传达了一种信号,即无论从政治忠诚考虑,还是预防、排除腐败风险,中央、地方都将对“裸官”严加纪律惩罚。
这样的高压形势下,“裸官”的路怕是真要走向尽头了,即使现在还不到末路,那么离末路也不远了。这背后向公众传达的正是国家全力改革用人制度的决心以及严惩贪污腐败的政治勇气。
禁止“裸官”提拔,是用人制度改革的一个信号灯。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选拔那些真正有才能、有德品,能为群众办好事、谋好利的人充实到党员干部队伍中,首先就要先将那些“裸官”剔除出去。可以想象,能把子女家眷迁往国外的人,一定是对国家没有责任感、没有义务感的人,是纯粹的“崇洋媚外”的人,既然对国家都没有忠诚度,又何谈为民服务呢?只怕是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霸着权利谋私利、占着职位不作为吧。所以以禁止“裸官”提拔来加强用人制度改革当是明智之举。
调整现有“裸官”职位,是用人制度改革的第一步。俗话说,万事开头难,只有勇敢地迈出第一步,才会有今后的第二步、第三步……现在多地开始调整“裸官”岗位,是对中央精神的大力支持,更是群众诉求的集中反映,将其权利限制住、将其财产公开化、将其地位合理化,这才是用人制度的重大改革。“裸官”不“裸评”,只有群众满意才是为官的试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