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广西河池市都安县法院以迁建新的审判综合楼为名征收了安阳镇古支村共计26 .8亩土地,但建成于2011年的新审判综合楼实际占地面积仅为5亩,其余的21.7亩土地被经多次“变身”后,被分割成了近130块住宅用地,开建“样式类似联排别墅”的都安法院小区,其中多名法院领导的在建住宅面积均超过550平方米。(南方都市报4月3日讯)
原本被用于迁建审判综合楼的征地,建起了排排规模宏大的豪华住宅。经一群熟知法律的“行家里手”几次巧妙的操作,办公用地竟“华丽变身”成了法院领导的私有住宅。在贫困县的“帽子”之下,“公权私用”竟如此明目张胆、大行其道,在严重伤害政府与人民鱼水之情外,更让人倍感反腐工作的任重道远。
“办公条件在全市法院系统属于一流”的都安县法院综合审判楼曾被频繁建设,如此耗费大量人力物力的工程,却仅被一句“开公判大会,群众就出来看,看了就堵路”就搪塞了过去。公有权力的滥用、奢靡之风的盛行、官僚主义的傲慢,足以看出当地法院对我党以人为本的亲民本质的背离。把自身奢靡说成“为民着想”,这等冠冕堂皇已是不可容忍,现如今法院领导竟公然把“公产”变为“私宅”,着实让人感觉“公权私用”已然到了无法无天的地步。
法院,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象征,最大的意义就在于“人人平等、没有特权”。然而,面对当地群众对于法院征地不公的质疑,法院领导竟无视法律,与公安局上下通气,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其刑拘。公权力本是国家赋予各级干部尽心为民谋福祉、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工具,如今却成了问题官员为自身贪腐道路清障的利器。正所谓,权力是把双刃剑。秉公用权,可以造福人民;以权谋私,就会祸国殃民。因此,能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地运用权力,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
因此,我们必须不断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必须不断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通过一系列制度设计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从而以纲纪严明的制度来防范“公权私用”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