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观沧海】为网络安全筑牢法治“底座”

2016-11-08 15:01:35 来源:e观沧海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贾东亮
管好网、用好网,监管部门、网络运营商、网络用户一个都不能少。

    文丨杨飞

    11月7日上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该法将于明年6月1日起施行。法律进一步界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范围;对攻击、破坏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境外组织和个人规定相应的惩治措施;增加惩治网络诈骗等新型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定等。

    “互联网+”暖风劲吹,网络越来越“惹人醉”。小到三岁孩童,大到百岁老人,都与网络结下了“缘分”。比如说,依靠移动网络传播的微信视频,就越来越成为人们的“新宠”。只是网络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宠物,其不只有红利还会成为“魔盒”。触目惊心的“人肉搜索”,就曾屡屡挑战人们底线;信息贩卖“灰色”产业链,更使得人们深受其害。

    网络不是自留地,不能自顾自地信马由缰。《网络安全法》规定由“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就是在增强网络的他律。其实,全网一盘棋,网络管理不再“黄牛过水各顾各”,也当然有助于改变各自为阵、彼此羁绊、存盲留白的局面,为狂奔的网络配好“缰绳”。

    对现实人们而言,网络“像雨又像风”,既离得遥远又感觉很近。比如说,媒体曝出的准大学生被诈骗、清华教授被骗等事件,就让人们感受到网络的距离之近。对于这类事件,《网络安全法》有明确的规定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凸显出是在以法律之力让网络社会与法治社会兼容并行,是在从法律上铲除网络信息泄密的“温床”。

    小处着手,大处着眼。不仅仅赋予了民众看得见、摸得着的红利,《网络安全法》对于网络运营的安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安全,网络信息安全以及应急的处置、法律责任等等,也都予以了明确的规定。既有网络安全顶层设计,也有具体适用性,在契合依法治国根本理念同时,也为信息安全撑起了一顶法律保护伞。

    千道理万道理,落实才是硬道理。制定法律固然重要,执行法律则更为关键。《网络安全法》出台,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未来要做的事情还很多。比如说,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往往比较隐蔽,执法部门就应切实依照法律履行职责,创新执法形式,真正肩负起维护网络安全的重任。

    管好网、用好网,监管部门、网络运营商、网络用户一个都不能少。而今完善法律使得治理网络越来越有法可依,但从源头上维护网络安全还在于遵法守法。比如,网站要守住道德底线,接受公序良俗指引;再比如,网友要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自律意识、律他意识。《网络安全法》既明确了监管部门责任,又规范了网络企业行为,还明确了参与人应当遵守规则,其实施对于整个网络安全而言可谓一种实实在在的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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