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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金福:职工的“正常福利”不能“被停发”

2020-01-03 10:39:27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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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贯彻落实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各项举措,关怀干部身心健康,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

眼下,春节将至,职工福利又成了一个热门的话题。职工的福利到底有没有?如果有,到底发多少?发多了,会不会违规?这些都成了许多单位工会领导的一个头疼的问题。

众所周知,年终给职工发放适当的福利,不仅能提高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而且也能体现工会对职工的关怀和温暖。但由于长期以来,从上到下,职工的福利发放一直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因而往年一些单位借春节之际大肆发放购物券的有之,发放实物的有之,有的甚至还直接发放几千上万元的“人民币”,有的单位领导甚至还借机从中大捞特捞,然后把发票都开进了职工的“福利”,把职工福利当成“筐”。

自出台了“八项规定”以来,有效地约束了借机乱发、滥发的现象。一些基层工会生怕违规,有的干脆采取“一刀切”,什么都不发。但其实中央反腐的本意并非反掉职工的正常福利,而是要给职工发放正常的福利。此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通知》,指出贯彻落实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各项举措,关怀干部身心健康,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

但笔者以为,一定要给职工的福利定一个“标准”。一方面,有了“标准”,基层单位就有了“参考”,就能照章执行,而不至于造成“发少了,职工不高兴,发多了,又违规了”的现象发生。另一方面,有了“标准”,透明度高了,那些想从职工福利中“打主意”的领导就不敢再“打主意”了。

总之,希望各地尽早给职工的福利定个“标准”,既让基层工会有“标”可依,又让广大职工能吃上“定心丸”,安心工作,过一个祥和、快乐的春节。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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