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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睿鸫:用多方支付机制医治“天价罕见病”

2020-08-06 18:01:47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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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则自媒体发布的“求药”消息引起多方关注。文章称,今年刚满1岁的湖南婴儿由于患上了罕见病“脊髓性肌萎缩(SMA)”急需特效药物,但要支付“70万元一支”的医药费。但据公开报道,符合该病症的药物“诺西那生钠注射液”一剂的标价为12.5万美元。该药物在第一年需要注射五到六剂,将花费625000美元至750000美元。(8月4日《第一财经日报》)

“瓷娃娃”、“蝴蝶宝贝”、“渐冻人”、“月亮孩子”、 “毛发白色”的白化病、“肚大如鼓”的戈谢病……这些“靓丽”称呼的背后,是一个又一个包袱沉重的家庭,动辄数百万元的医药费,只能让人望病兴叹。

好在国家层面已意识到罕见病药品价格昂贵,出台了系列政策性“红包”。从去年对首批21个罕见病药品和4个原料药,参照抗癌药对进口环节减按3%征收增值税,到《罕见病诊疗指南(2019年版)》面世于众;从鼓励罕见病用药研发列入规划,到《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等文件出台支持罕见病药品研发上市,再到成立罕见病联盟、组建罕见病诊疗协作网,等等。

尽管系列制度性安排给患者减轻了经济负担,但其带来实质性效果是极其有限的。比如政策性减税,据业内人士匡算,减税之后的肿瘤药物基本只降价5%-6%左右,对于巨额医疗费的患者而言,仍是杯水车薪。

就目前罕见病医疗保障而言,存在着不少问题:其一,相关药物纳入医保目录少,统筹层次低;其二,各地医保政策规定不一,报销标准不尽相同;其三,救助方式单一化,难以形成合力。

值得欣慰的是,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提交了《关于建立中国罕见病医疗保障“1+4”多方支付机制的建议》,其中,“1”是指将《第一批罕见病目录》的相关药物逐步纳入医疗保障,进入国家基本医保用药目录,或在政策容许的情况下,进入省级统筹范畴;“4”是指建立专项救助、整合社会资源、引进商业保险以及患者个人支付。这种做法,最大意义在于,逐步建立罕见病多方支付机制,来破解患者用不起药的窘境。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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