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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诉讼乡村”,司法服务嵌入乡村治理

2020-12-23 20:46:54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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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深入乡村摸底当地法治状况,搜集人文风俗、经济发展现状、多发纠纷类型等有关信息资料,准确把握社情民意,有针对性地将各类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近日,记者从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结合“法治乡村”建设,全市今年共创建“无诉讼乡村”714个。(12月22日 河北新闻网)

无诉讼,并非乡村没有矛盾和纠纷,完全“和谐”,而是通过法院与乡镇党委、政府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推动司法调解与其他调解方式的有效衔接,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无诉讼乡村”助推基层善治。挖掘本地资源,一个个法治文化公园、法律宣传漫画墙、文化长廊以及标语、灯杆牌等,给村里营造了浓浓的学法、尊法氛围;通过一个个“法治乡村”示范村,一系列普法宣传,增强了村民们的法治意识。结合“法治乡村”建设,凝聚基层的力量,情牵民众疾苦,在民治的核心中强调德治,弘扬“孝为本、理为先、法为绳、和为贵”治理理念,可以减少矛盾纠纷的滋生。

“无诉讼乡村”,实践司法创新。发挥人民陪审员、特邀人民调解员的作用和职能,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各个环节的衔接,强化信息沟通以及村级调解委员会的主观能动性,建立起法庭与各村主要负责人的常态化联系,提升化解纠纷能力。结合巡回法庭下乡办案,依托“一乡一庭”和工作人员下乡送达文书的有利时间,强化普法宣传力度,向广大农村传递司法的声音,践行以民为中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村民切实感受到法治的温度。

《黄帝内经》云:上医治未病,中医治欲病,下医治已病。办理已有的案子,是本份,而能将矛盾消除在萌芽,才是本事。推行“无诉讼乡村”,能够让更多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既能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减轻审判压力,又能加快纠纷化解,堪称破解“案多人少”顽疾、将司法服务嵌入乡村治理的有效实践。(董丽丽)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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