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铿锵而歌

周志宏:不能让任性“野游”再“野”下去了

2021-07-27 09:47:22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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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旅游者攀岩时在山体打入26根岩钉,被判刑且赔偿600万元,案例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北京出台长城保护管理办法,禁止组织与游览野长城等危及长城安全的活动;涉嫌违规穿越卧龙自然保护区大雪塘,四川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涉事旅游者……近年来,从国家到地方依法通过多种方式对“野游”加以约束。(7月26日 人民日报)

随着小众游、自助游、探险游等火热兴起,越来越多游客开始享受“不走寻常路”的乐趣,山地、森林、天坑、湖泊、无人海岛等都成了热门旅游地。时下,正值夏日旅游旺季,一些热衷于“野游”的游客纷纷“蓄势待发”,开始“野游”。有报道披露,一些游客擅自进入未开发开放景区,不仅导致生态环境、历史人文风貌受到破坏,还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此外,一些景区为推广旅游资源、增加景区人气,乐于吸引登山、越野、溯溪等户外运动爱好者,然而,一些人在无组织、缺经验情况下开展户外运动、任性“野游”,酿成严重安全事故,引起社会关切。任性“野游”容易破坏当地生态环境、历史人文风貌,有的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和较高救援成本。

近年来,探险游年均增长率远超旅游业增长率,我国探险游人群数量也在快速增加。有探险旅游研究机构在2020年进行了抽样调查,数据显示:我国普通游客中至少参加过1项探险活动的占23%。尽管一些未开放林地生态相对脆弱,游客不应擅自进入。但是,还是有旅游者组成越野车队驶入,且肆意碾轧周边植被,严重伤害了当地脆弱的高原生态。

事实上,无论森林、草原,还是自然保护区等,对生态环境保护都有明文规定。草原法就明确规定:除抢险救灾和牧民搬迁的机动车辆外,禁止机动车辆离开道路在草原上行驶,破坏草原植被。一些只图个人体验而不顾生态安全和法律法规红线的“野游”,难免会使生态资源受损、个人违法违规受罚。旅游者因此必须注意提升自己的法治意识和生态素养。

有新闻媒体近日再次曝光了长城“野游”现象,一边是执法者“朝八晚五”式监管,另一边是成群游客费尽心思“捉迷藏”,未开放区域仍然是热门打卡地,有人甚至把城砖带走当纪念品,如此等等,像长城这样的重点文保单位都时常遭遇任性野游。这些地方地势险要,能体验攀爬乐趣,加之风景漂亮,但是,任性野游,难免让本就残破的城墙日益受损。

有游客多次擅闯可可西里自然保护区,无人区失踪失联甚至死亡事件频发。当地公安部门发文,严厉打击擅自私自从当地前往保护区旅游、探险等活动;修订后的《安徽省旅游条例》明确规定:违反相关规定而发生旅游安全事故产生的救援费用,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相应承担。近年来,多地相关部门和旅游景区已经采取各种方式对任性“野游”加以约束,这是非常必要的。

不能让任性“野游”再“野”下去了!调查发现,一些地方还未充分认识到“野游”问题的严重性,还处于被动应付状态。面对任性“野游”,景区应建立常态化安全生产机制,针对不同类型的旅游安全问题形成解决方案及工作程序,定期演练,使其成为日常管理重要一环。尤其针对生态脆弱区、游客禁入区、重点保护文物等,不仅要有游览提示,还应当设立安全屏障,建立面向生产和游客服务的安全监测与预警系统。

治理任性“野游”是长期过程,需要社会各界高度重视。除了政府加强引导规范、户外公司和俱乐部等服务机构不断自我完善,户外运动爱好者也要掌握户外知识和法律法规,避免盲从跟风出行;要通过微信公号、网络社区等平台及时发布安全教育知识,尤其要通过主流媒体加强舆论引导,让大家充分认识到任性“野游”的不良后果。

眼下,正值暑假,又受汛期灾害影响。家长、学校双方有责任和义务教育引导孩子树立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对亲近自然的正常户外活动应当鼓励,同时提醒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热衷越界的自驾游、探险游“野游”者不能任性而为;对不听劝阻,执意任性野游者,可多管齐下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提高违法成本,根据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区分其违法的层次,依法责成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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