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新华视点”微博披露,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22日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2013年1月22日,《中国新闻网》)
虽说,当下我们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但是,也有一些手握实权的官员难以抵挡各种诱惑,倒在了形形色色的“糖衣炮弹”下,从而造成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这些少数的败类却极大破坏了党员干部在广大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腐败问题已经到了“全党必须警醒起来”的关键时刻。
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反腐”工作,仅十八大后的一个多月,就有十多名官员因涉嫌违纪被调查或被免职,涉及重庆、广东、四川、黑龙江、山东、新疆等省市。尤其是原四川省省委副书记李春城的落马,让人民群众领略到了中央“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的反腐决心。
但是,在反腐过程中“权力监督不到位”和“反腐机制中的漏洞”等问题也表露无遗。很显然,用权力监管权力的方式,有时不仅难将腐败彻底清除,甚至连一般的制约和监督也难到位,遏制腐败急需制度的跟进、人民的参与。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不仅将实现从根源上彻底杜绝腐败发生的可能,更表明了中央治理腐败的决心。只有真正用制度这个“牢笼”管住“权力”,“权力”才不会肆意而为,才会按照“规矩”为人民群众多办好事、实事。也只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力才能落到实处,“旁观者”才会变成“参与者”,人民实现对权力的监督才能到位,有了最广泛监控的“权力”才不会被滥用。
相信,有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个指导思想,根治腐败就为期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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