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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 娟:住房权力自肥难道只有新花样没有终点站?

    “我们小区有一栋‘校长楼’建好2年,只有几户人入住,很奇怪!”日前,家住海口市甸昆路甸昆教师村的业主黄先生告诉记者,这些校长为啥占着房子却不住,还不如分给其他没有房子的老师入住。(5月16日《新华网》)

    尽管当地教育部门对此现象做出各种解释,比如,大楼没有电梯,地段偏僻不方便上下班,没有进行综合验收等,但现实情况却摆在公众面前:与没有住房的教师在苦苦等待相比,这些理由都显得苍白无力。

    近年来,与普通大众面临的一房难求相比,一些手握权力者购买内部房、限价房、团购商品房、集体兴建别墅……显得格外刺眼。海口教育局表示,“校长楼”是在招聘校长时,为了引进人才解决其住房问题。给予引进人才相对优厚的待遇,这本无可厚非,但要给得实在管用。建设“教师村”国家和地方给予了多方面的优惠,目的就是为了解决教师住房困难。空置二年多的“校长楼”,是慷了公家慨,寒了教师心。现实表明,校长们并不迫切需要这样的住宅,或者说已经解决了住房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校长楼”还是否有必要存在下去,是否能分配给急需住房的普通教师?

    “校长楼”成为“空置楼”,在凸显了当地给出的优惠待遇政策不对路的同时,也摆脱不了权力自肥的嫌疑。不论是“教师村”保障房项目,还是前面提到的购买“内部房”、“团购房”、“限价房”乱象,占用的都是公共资源,应当体现公共福利。如果被某些特定身份的人所有成为常态,公众就会对政府的公信力和公正公平产生质疑,进而加剧社会矛盾、破坏社会和谐。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天津考察工作时强调,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项长期工作,没有终点站,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一些地方和部门,在保障和改善普通大众住房时不是寻求新起点,反而做出种种权力自肥的新花样,显然与总书记的要求背道而驰。刹住这股歪风邪气,需要明确权力边界,规范权力行使,把权力装进法律的笼子里;需要大幅度提高公权部门和个人的违法成本,让权力寻租者付出惨重的代价;需要公开透明运行权力,把监督权交给普通大众手中。如此一来,不论怎样的权力自肥新花样,都会被及时戳穿,无藏身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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