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曝光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秘书处处长傅贤达几乎每个周末开着公车去打高尔夫球,引发公众哗然。南都记者昨日联系上傅贤达本人,其承认私用公车,表示开公车去打高尔夫确实不对,不过自己并未违法,因为没有规定说公车该怎么用。(1月22日《南方都市报》)
公车私用是个顽疾。发生在公车私用的事数不清。众所周知的就有公车使用上的“三三制”原则:公车公用仅占1/3,而领导私用占1/3,司机私用占1/3。然而,公车私用虽然很严重,可惩罚却没有统一的规定,更没有上升到法律的高度,这也是公车私用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所在。
一个几乎每周都会公车私用的官员,竟然被单位考核为优秀,这真是极大的讽刺。然而,公车私用太普通了。“你们去调查,看有多少处级、科级干部开车回家,这种现象太普遍了。”这是一位公务员的感慨,这也是公众的共同看法。对于公车私用,职能部门也在“鼓励”举报,然而,真的去举报,却不难发现,这决不是一件很舒畅的事,广州举报公车私用“达人”区伯,其遭遇在媒体上一再报道,让我们太有感触了,区伯举报公车私用之路太艰辛了。
公车,顾名思义就是为办公事而用,想必这位被曝光的官员不会不懂。可他们只认识到不对,却是一再强调“没有违法”。这也是“实话实说”。的确,找遍规定和法律也没有公车私用属于违法这一条。
应该说,从媒体的报道来看,对公车私用的处罚也是不少的。去年1月,四川达州市开江县看守所副所长胡某,在办案返回途中用警车接放寒假的女儿被曝光,胡某受到向局党委作出检讨、承担公车私用费用、被免去副所长职务的处罚;去年2月,四川中江县司法局出现警务车私用,当事人受到在局职工大会上作检讨、支付车辆使用费150元、被免去副科长职务的处罚。对于公车私用,现在的处罚往往是免去职务,根本没有被清除出公务员队伍的处罚,更多的则是轻描淡写、批评了事。这实在太厚待公车私用这个极其丑陋的行为了。
近年来,公车费用一直是深圳“三公”支出的大头。2012年深圳市本级“三公”支出合计6.31亿元,而公车购置及运行费就达到4.77亿元。在如此背景下,公车私用就更无法容忍了。有人说,公车泛滥源于官员攀比,在我看来,最根本的原因则是缺乏严厉的惩罚措施。看不到惩罚的可怕,又如何会停止公车私用呢?
对于公车私用必须“零容忍”,在减少公车的同时,更要对公车私用行为进行严厉的惩罚。因此,需要出台严厉的惩罚措施。其一,惩罚措施要具有操作性;其二,惩罚措施要严厉,有必要上升到违法的程度,至少也应该开除出公务员队伍。如此,这位官员还能对公车私用无动于衷、毫不悔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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