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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卫芳:“公共车位”岂容“私装地锁”

2020-07-07 17:55:13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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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接到大量关于“金海岸花园内兴泰东路商铺前存在私设地锁情况”的投诉,广大业主对在公共地方私设地锁的行为意见很大。为公平公正用好社会公共服务资源,树立正确的社会公德导向,维护良好的社会风气,保持金海岸小区正常的管理秩序,近日,大龙街重拳出击,多个部门沟通协商后依法依规为金海岸花园业主“解锁”,还公共停车位于民。(7月7日《信息时报》)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大幅提高,汽车开始进入寻常百姓家,这大大便利了人们的出行。然而,由于大街小巷公共停车位的供需严重不足,致使许多“有车一族”望“车”兴叹,停车难现象愈演愈烈。

为了缓解市民“停车难”的问题,各地各级政府部门纷纷动脑筋、想办法,在城市的一些公共区域开辟了一些公共停车位,以供市民停车之便。然而,有的市民却只顾自己停车方便,竟想方设法把公共停车位占为己用。有的用地锁“锁起来”,有的用石柱、锥形物、破桌椅等障碍物把公共停车位“圈起来”,不让其它车辆停放。这些市民俨然把公共停车位视为“私属车位”。这不但加剧了市民“停车难”的现象,而且也扰乱了公共停车管理的秩序。

其实,把公共停车位用地锁“锁住”、用障碍物“圈着”、用警示牌“霸着”,这既是一种无素养、缺文明和公德心的不良行为,更是一种不法行为。殊不知,公共停车位姓“公”不姓“私”,既然姓“公”,那就不能随意、肆意或恶意地占为己用。

因此,笔者以为,“公共车位”不容“私装地锁”。一方面,执法部门应加强监管和督查,一旦发现存有“私装地锁”行为,就应第一时间给予拆除,绝不容忍,绝不纵容。另一方面,执法部门应加大惩处力度,对私装地锁的霸占车位行为,该罚款的要罚款,该列入黑名单的要列入黑名单,让其为自己的无良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从而倒逼其遵规守法。同时,要加强宣传和教育,让每一位车主知晓“私装地锁”是一种违法行为,自觉远离,从而真正把公共停车位从地锁中解脱出来,还“位”于广大有车一族。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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