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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梦佳:将校园欺凌扼杀在“摇篮”里

2021-05-12 11:54:48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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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运的人一生都在被童年治愈,不幸的人一生都在治愈童年。”在网络社交平台,有网友在回忆遭受校园欺凌的帖子里如此写道。学生欺凌不是“同学之间的玩笑”。业内人士指出,学生欺凌问题棘手且沉重,对于欺凌事件,要及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做出处理与跟进,为校园撑起法律的保护伞。(5月12日 新华网)

近年来,虽然中小学生欺凌行为的治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时不时就蹿上“热搜”的校园欺凌事件仍然让校园蒙尘。3月27日,河南濮阳某高中宿舍里,16岁的时某遭到7名学生围殴、侮辱。4月14日,视频经网络流出,引发舆论关注。诸如这样的案例已数不胜数,校园本该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但欺凌的存在却让其蒙上了羞耻的阴影。

未成年人出现的行为和心理问题,根源往往与家庭教育、学校环境等因素有关。经常生活在否定的氛围里,常常被批评、指责、体罚,或者被过度保护、溺爱等,都有可能导致孩子成为欺凌者或被欺凌者。现实生活中,有不少中学生都曾或多或少经历过欺凌。对于被欺凌者来说,伤痛可能变为梦魇伴随一生。对于欺凌者来说,其行为若不被制止,也容易走上错误的人生道路。

然而,在因校园欺凌而诉诸法律时,举证却成为此类事件中的难点。尽管根据《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被欺凌者造成损伤,可以协商解决或提起诉讼,如果欺凌者的行为构成犯罪,还可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欺凌方与受害方各执一词,在没有更多证据的情况下,很难被定性为“学生欺凌”。在实践中,欺凌事件也多是以协商解决。

对此,在欺凌发行发生时注意收集、保留证据很关键。要通过与涉事双方及现场见证人谈话、及时保留外伤认定资料等多种方式进行综合举证。此外,学校可以在保护好未成年人隐私的前提下,利用教室、楼道、操场等公共场所的摄像头设备,帮助还原可能发生的欺凌事件的原貌。

面对校园欺凌,最好的方法是主动出击,决不能坐以待毙。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对学生欺凌的认定和处置十分必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的通知》等多个文件已对学生欺凌亮出“红黄牌”。《未成年人保护法》首次对“学生欺凌”进行了定义并将于2021年6月1日起实施。这些都为校园欺凌防治工作提供了参考和标准。

其次,处罚固然重要,但最根本的应是治“未病之病”,要重视对学生欺凌事件的事前干预,通过行之有效的预防机制,将欺凌事件尽量减少。这就要求学校尽快建章立制,建立校园欺凌应急预案,同时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积极求助。这也要求家庭教育到位,告诉孩子正确处理此类事件的方法,既不要充当欺凌他人的施害者,也不要做一味忍让的受害者。

最后,要从源头解决学生欺凌问题,还需要家庭、学校、教育部门、司法机关等多方共防共治。对学生欺凌行为,学校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相关部门也应依法做出恰当处理。此外还应加大舆论监督的力度,让校园欺凌扼杀在“摇篮”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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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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