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委组织部制定的工作方案,对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干部,要限时从重要岗位调整下来。目前,广东基本完成了对“裸官”任职岗位集中调整工作,其中调整市厅级干部9名。广东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透露:“今后,对‘裸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5月29日《人民日报》)
对于“裸官”问题,广东省的治理力度大、行动速度快,可以说走在了全国的前面,值得其他地区推广和效仿。
不过,是不是让“裸官”迁回家属或从重要岗位调整下来就万事大吉呢?显然不是。因为这只是从形式上解决了官员“身裸”的问题,而不一定从内心深处解决了官员“心裸”的问题。
自己在国内,妻儿在国外,这是“身裸”;人在组织内,心却在组织外,没有了理想和信仰,这是“心裸”。也许我们的国家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但党员干部的使命是发挥自己的带头作用,和群众戮力同心把我们的国家建设得更好,而不能脚踏两只船,让自己的家人先一走了之。我们的党员干部不能有丝毫的投机心理,“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而不能三心二意,先从心里开始怀疑,甚至先想好退路。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理想是我们党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根本标志,也是衡量共产党员和党员干部政治上合不合格的第一项标准。不客气地说,除了确有需要的特殊情况,党员干部把自己的家属移居国外,这本身就是信仰缺失的一种表现,属于政治上不合格。
在现实当中,家属在外的“裸官”不少,但身在组织内心在组织外的“裸官”更多。“心裸”者可不只是限于“裸官”。因为前者让家属出去一般需要较强的经济实力,更容易发现,而后者则不容易为外人所知。但对于这部分人,我们也应该进行治理。
治理“身裸”者,让其做一道或去或留的“选择题”即可,而治理“心裸”者,却没有这样简洁明快的办法,要不断地下工夫才行。一是需要对党员干部加强思想教育,不断强化信念;二是需要党员干部在自己的工作中建功立业,用行动证明自己的信仰。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不断的自我完善中前行。